[马鞍山市总工会官网]2016年安徽马鞍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选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安徽马鞍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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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现将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市总工会选聘职工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名称及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市总工会(A)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计算机相关专业   1985年1月1日

  历,具有学士学位   (计算机类)     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马鞍山市户籍,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3、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

  4、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

  5、能够独立负责信息系统平台的基本运行管理和网络专业服务;能够承担晚间加班和节假日值守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11月16日-11月18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16号窗口(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www.masjyj.gov.cn)和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下载,并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照片3张(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4、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该类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选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2日下午14:30—17:00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改报其他职位。

  5、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1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6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申论和法律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

  申论和法律知识包括:申论和《劳动法》《工会法》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计算机专业知识包括:各类办公软件使用、数据库和网络技能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申论和法律法规、计算机专业知识按4︰6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公布

  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和马鞍山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1月29日至11月30日,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聘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复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选聘的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由市总工会负责管理。

  市总工会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一经市总工会聘用,试用期1个月,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4000元左右/月(含五险一金)。市总工会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员工法定公休假、体检、十三个月工资等相关福利。工资福利的增长将根据国家政策适时相应调整。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和马鞍山人才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政策咨询:0555-2787720,2787719 (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举报:0555-2787735 (市总工会纪检部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总工会公开选聘职工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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