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中考频道从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四川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的要求,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积极改进我市初中体育教学评价体系,注重构建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主体多元的评价体系,促进全市初中体育教学和锻炼科学发展,积极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一、总体安排
自2022年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行综合评价,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其中过程性评价10分,统一考试70分。初2020级、初2021级学生仅参加统一考试,不参与过程性评价,满分为80分。
二、过程性评价及评价办法(10分)
(一)学习表现(含技评测试)(2分)
1.学校表现1分。按照国家教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根据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及课堂实际表现如实记录并评定成绩。成绩按照100分计算,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每个学期20分,合计100分,由学校体育老师负责记录并在每学期期末给出成绩,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后,由体育老师上传至全市体育考试系统(同时上传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登记册),最终得分按总分1分进行换算后,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
2.技评测试1分。主要考察学生七年级至八年级对体育运动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学生可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技巧6个项目中自选一项参加技评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测试并评定成绩,七年级、八年级各0.5分。测试时间为七年级、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测试结束后,由学校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后,由体育老师上传至体育测试智能化系统(同时上传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登记册)。
(二)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2分
主要考察学生七年级和八年级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和知识掌握情况,具体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与英语听说考试和艺术考试同堂进行,题型为客观题(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范围为人教版七至八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共计10道题,测试时间10分钟。市教科所负责命题,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考。
(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分
测试范围为七、八年级,分值各3分,共6分。测试项目按照国家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实施(按测试等级赋分:优良计3分,合格计2分,不合格计1分),统一采用智能化设备测试,视频记录测试过程,成绩数据和视频数据直接保存或上传至体育测试智能化平台。
三、统一考试(70分)
(一)必考项目60分(智能化设备测试,每一类只考一项)
第一类(20分):引体向上(男)、掷实心球(女)。
第二类(20分):立定跳远和50米跑,全市统一抽考其中一项。
第三类(20分):一分钟跳绳和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全市统一抽考其中一项。
(二)选考项目10分
考生从以下7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接受该项目中的一个内容测试,具体测试内容由市教体局面向社会公开抽签确定。
1.足球。内容1:运球绕杆射门;内容2:颠球。
2.篮球。内容1:绕杆运球;内容2:往返运球上篮。
3.排球。内容1:对墙垫球;内容2:发球(男生上手发球)。
4.乒乓球。内容1:正手攻球/反手推挡球;内容2:正手平击发球。
5.羽毛球。内容1:正手发高远球;内容2:中后场击高远球。
6.网球。内容1:反手底线抽球;内容2:上手发球。
7.游泳。内容1:自由泳;内容2:蝶泳/仰泳/蛙泳。
(三)认定项目
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赛事,获得全国比赛名次、省级比赛前八名、市级比赛前六名的,均可直接记选考项目成绩10分,参赛项目包括田径、跳水、体操、艺术体操、举重、摔跤、柔道、拳击、武术、棒球、垒球、曲棍球、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跆拳道、花样游泳、自行车、帆船、轮滑+冰上、雪上项目共22项,其余项目不予认定记分。
四、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认定
(一)残疾学生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者,按照正常考生的考核要求进行评价;有残疾证明的,学生学习表现、体质健康测试和技评测试按照满分记录。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统一考试成绩按当年全市统一考试平均分计分。
2.无残疾证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免考体育的规定处理。
3.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
(二)伤、病学生
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计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技评测试按当年全市平均分计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统一考试成绩按当年全市统一考试平均分计分。
(三)外市回绵参加中考的学生及其他考生
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学生,自回绵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绵阳市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在回户籍地中考报名时,应提供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含)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初中阶段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证明材料,回绵后按实际情况核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成绩。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按当年全市平均分计分。同时,考生需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身体有残疾或其他健康原因无法参加统一考试的,按照本市残疾学生和伤、病学生统一考试计分规定执行。
2.其他考生(休学学生、往届考生、社会考生)已取得的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成绩可予以保留使用,但统一考试成绩应参加当年的统一考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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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edu.my.gov.cn/jtyw/zcwj/38194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