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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力调查报告
(一)清水县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
清水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人均耕地面积1.88亩。近年来,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工作思路,在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清水县现有6镇12乡,260个村民委员会,1118个村民小组,71901户,总人口达31.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达29.59万人,占总人口的92%。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8.0316万人,实有劳动力总量14.8986万人。其中男性7.8885万人,女性7.0101万人,在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10.3251万人,占69.3.00%,从事工业的劳动力2695人,占6.54%,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9286人,占6.23%,从事批发、商业的劳动力2234万人,占1.8%,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劳动力2228人,占1.5%,从事其他的劳动力6559人,占4.4%。
(二)清水县县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现状
从调查情况看,全县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1.文化素质较低。据调查,XX年底全县实有劳动力总量14.8986万人,其中文盲半文盲仍有3.7013人,小学文化程度5.6361万人,占62.6%,初中文化程度3.9802万人,占26.7%,高中以上学历的1.5670万人,占10.6%。大专以上138人,仅占1%。而发达国家的情况是,美国的大部分农场主都是农学院毕业生;德国农民有67%是大学毕业生,53.2%接受过2~3年的职业教育;日本农民中大学生占59%以上。
2.科技素质差。目前,全县实有劳动力中,真正受过系统专业技能培训的仅为3.2%。大多数农民缺乏基本的科学生产知识,没有掌握一技之长,对一些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即使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也很难完成;一部分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对一般性农业生产技术都不能很好掌握。
3.思想观念落后。小富即安、满足现状等传统观念仍然束缚着农民的思想。抽样调查100名农村劳动力显示,不愿参加培训的占38%,今后打算参加培训的占27%,因不愿耽误劳动原因不参加培训的占25%。相当一部分农民思想保守,逢事喜欢走老路,按老规矩办事,缺乏创新精神和敢闯、敢干、敢试的勇气和信心。
同时,我县农村劳动力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比重大。据统计,全县实有劳动力总量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90.85%,其中18~45岁的青壮年劳动力7.041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49.79%。
2.从业时间不足,隐形失业严重。全县农村劳动力中有30%的人常年从业时间在8个月以下。主要从事农业的从业人员中,从事农业在8个月以下的占34%;主要从事非农业的从业人员中,从事非农业时间不足8个月的占28%,隐性失业现象较为明显。
3.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差,盲目性强。全县实际常年外出务工农民仅占实有农村劳动力总量的12.9%。全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大多集中在年初是群体外出,有明显去向的只占30%左右,70%没有目标,且收入极不稳定。这些人大多为青壮年劳动力,但多数是靠出体力、卖苦力换取收入,从业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季节性和风险性。经培训有组织输出的农民仅0.716万人,月平均收入在1000~1500元之间,比未参加培训的月平均收入高300元以上。
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的成因分析
制约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提升的因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的因素,也受现实的教育理念的制约;既受农民主观因素的制约,也受基层政府和相关政策的影响,总的可概括有以下几点:
1.历史因素的影响。年龄在45~55岁的劳动力大多就读在十年*期间,由于受“白卷英雄”和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加之当时教育受到较大的冲击,正常教学秩序无法保证,学生的自控能力又比较弱,荒废了学业,因此大部分人文化底子薄,进而影响了对科技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2.现实的教育理念的制约。尽管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从现实情况来看,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还是没有完全改变,社会评价学校教学质量高低的标准还是没有离开中考和高考的指挥棒。农村中学尽管已经开始实行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但由于时间较短,加之受中高考、专业师资缺乏、实验实习场地缺少、资金缺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改革效果还不十分明显,分流教育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导致新增劳动力缺乏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基本技能。
3.农民观念落后的影响。一是部分青年劳动力只顾眼前利益,片面认为“读书不如赚钱”从而过早辍学打工;二是壮年劳动力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能力差,培训机会少;三是相当多的农民从众心态严重,傻子过年看隔壁,人家不去学他也不去学,没有看到各自的差别;四是接受培训的兴趣不高,主观上不求进取,认为学不学一个样,延续过去传统落后的种养模式和技术。
4.基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没有得到基层政府应有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多数镇政府没有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列入工作日程,制定长远规划,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负责;没有像关心和重视普教那样关心和重视农村劳动力培训,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投入不足;在政策的制定和舆论宣传上缺乏力度,没有形成人人关心、重视和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良好氛围;工作上存在重布置、轻检查、轻落实的形式主义问题。
5.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不足,体系不健全。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县现有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主要是县农广校、天水农校。这些培训单位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培训条件差别很大,工作中存在着各自为政的问题。没有形成培训工作全县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另外,有些镇的领导对培训的认识不够,不配合培训单位,一年几乎不怎么开展工作。其次,能够开展培训的也大多集中在县或镇举办培训班,很少能下到村,况且许多培训是大杂烩式的培训,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培训内容一般停留在农业技术、机械加工等几个工种,与真正意义上的技能培训和农民需求差距很大。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的培训资源进行合理地整合,健全培训体系,以发挥其作用。
三、提升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对策
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包含文化教育层次、科技意识和技能水平、思想观念等多个方面。总体看,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现状还不能适应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极大的差别。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尤为重要。提升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当前应着力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灵活施策,标本兼治。农村劳动力培训要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为重点,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载体,切实解决农业科技知识、农民致富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坎”问题。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提升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
(一)明确培训任务,确定培训目标
1.任务上突出三项重点、建设四支队伍。三项重点为:一是实用技术培训,使农业劳动力普遍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二是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农民的转岗、转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村富余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非农就业技能。三是实用人才学历培训,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撑。着力建设四支队伍:一是培养高素质的骨干农民队伍;二是培养精干的农民技术员队伍;三是培养优秀的农民企业家队伍;四是培养高技能的能工巧匠队伍。
2.目标上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实现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用现代意识提升农民,改变农民靠经验种养、自给自足、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二是实现从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从传统身份型向职业技能型转变。三是实现从就业型向创业型转变。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使其成为能够自主创业、自我持续发展的市场主体。四是实现从单干型向组织型转变。正确引导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二)强化政府行为,构筑农民教育培训“立交桥”
1.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事业,涉及的行业和专业门类众多,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要按照“xx”规划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在培训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把各有关部门、培训机构组织起来,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搞好培训大合唱。
2.模式构想。"!以县农广校为骨架,吸引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心。以现有各类成人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农技培训中心为基础,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参与培训,形成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合力;加大县农广校培训中心职能,形成农村劳动力培训大中心,人、财、物统一调配,做到资源共享。以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广校为辐射平台,建立县、镇、村三级培训网络。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要对各类培训机构进行筛选,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学员的原则。
选择定点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县、镇、村三级培训网络,通过网络连接实现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培训对象与各级培训机构的信息互动。在县与镇、县与村、镇与村之间建立“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发挥其流动课堂的综合传播功能与服务功能。建立镇职业培训基地。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一个主导产业的镇职业培训基地,技术培训体系与当地的农业产业体系相配套。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机制,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专项经费。市、县、镇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拨经费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层层剥皮、雁过拔毛,使资金发挥效益。建议按辖区内农村劳动力人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设立培训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还可从支农专项经费中提取10%~15%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建立资金补贴机制。不断扩大补贴范围,完善发放培训代金券。如:对参加就业培训的农民实行补贴,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可先免费培训,就业取得收入后再补交培训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参加培训的农民及农民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以调动农民和培训单位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省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项目。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机制。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等投资农村劳动力培训。可采取农民学农业科技免费,学职业技能自己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帮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成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金。可从农发基金、土地出让金等基金中划出一块,专门成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金,财政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专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报政府批准实施。
(四)拓展农村劳动力培训途径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实现农村教育一体化。突出抓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依托农村科技企业、科技示范园和农民科技协会,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条件,让外出学好技术的农民回乡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组织骨干农民到经济发达的地区参观考察,培养眼界宽、有见识、敢创新的创路人。
(五)创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
出台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培训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培训机制。大力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相衔接,搞好“三加一”工程。建立进村入户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并总结推广培训教师进村、培训媒体进村、实用人才培养进村的方式和方法。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培训单位公平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使农业、教育、科技部门的培训项目和资金主要流向那些技术力量强,培训效果好,对培训起较大作用的培训机构。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监督检查机制。
【篇二】劳动力调查报告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现状
(一)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主要表现为“数量较大、素质较低、年龄较轻、男性较多、分布较广、技能较差”。
1、从数量上看,根据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统计数据显示,到底全市共有农业人口588462人,其中农村劳动力326178人,16-4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21人,已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还有富余农村劳动力45665人。
2、从性别构成上看,全市有效男性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6%;有效女性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4%。
3、从年龄结构上看,进城务工18岁以下的约占12%,18-30岁之间约占44%,而30-40岁约占35%,40岁以上的仅占9%。进城务工人员中青年占绝大多数。
4、从文化程度上看,近90%的农村劳动力只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0%;农村劳动力中掌握一门以上非农技能的人数不到10%。调查结果显示,转移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41.2%;初中文化程度者占49.2%;高中文化程度者占8.6%,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0.08%。
5、从增收渠道上看,主要以种养和劳务收入为主,部分兼营一些副业。
6、从就业的情况看,目前我市转移出去的12万多农村劳动力中,有一定技能水平的不足10%,有近87%的人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其中近75%的人在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苦、时间长、报酬低。
7、从行业分布上看,全市326178个农村劳动力中,有约22万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69.9%,较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有4万余劳动力从事第二产业,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13.2%,较上年上升1.9个百分点,有近6万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占全部劳动力的16.9%,较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
(二)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的基本特点
1、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为主。据调查统计,外出务工人员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人数占56.7%,30―50岁的占37.1%,50岁以上的占6.2%。
2、劳动力转移有序性逐渐增强。农民过去外出务工,主要靠血缘、人缘、地缘“三缘”关系向外转移。据调查,在农村转移劳动力中,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转移的人数大幅度增长,增幅在5%以上,而通过中介组织介绍、亲帮亲、邻带邻或其他方式外出的人数下降2.5%。
3、转移劳动力仍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地区为主。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的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劳动力需求迅速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中西部地区为主,但比重有所下降,转移到东部和中部的比重有所上升。据调查,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占35.5%,西部地区务工的人员占46.8%,东部地区占3.6%,中部地区占4.2%,其它地区10.1%。
4、二、三产业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到第一产业仍然从事农业的比重为5.1%,比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56.6%,比上年上升了10.2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占6.7%,制造业占5.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1.7%,建筑业占37.6%。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38.3%,比上年下降8.2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6.2%,批发零售贸易业占2.7%,住宿和餐饮业占15.9%,其他服务业占5.6%,其他占8.1%。
5、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型。在重庆市内从事非农行业的劳动力,农忙季节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兼业时间的长短因家庭劳动力的多寡与劳务收入的高低而不同。一般情况下,家庭劳动力较多,在外务工时间就长,劳务收入也较高,反之则短。
(三)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
1、主要成效。我市从起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经过各成员单位和定点培训学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预期成效。1)超额完成了重庆市下达的“培训4000人、转移80%”的工作目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7348人(含非定点培训学校所培训的人数),转移6543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5916人,转移5252人,转移率为88.8%,获得上级财政补贴资金135万元。今年前上半年的情况是:到5月底,全市培训结业3027人,指导就业2447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50.45%、50.9%。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15人,完成了全年计划的50%。2)培训学校转变了的办学理念。以前是重培训、轻转移,重数量、轻质量,如今正朝着学员学得好、输得出、稳得住、收入高方向发展。3)拓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过去农民工进城务工由于缺乏技术,多以苦力和汗水挣钱,而今通过阳光工程的培训,他们均掌握一技之长,能凭脑力和技能创收,就业面逐步拓宽。4)提高了转移农民工的劳务收入。通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大多成为相关行业的技工乃至高工,劳务收入大幅度提高。据不完全调查统计,参加阳光工程培训输出的农村劳动力,其务工收入较不培训者高40-100%以上。
2、主要作法。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展迅速,并超额完成任务,得益于以下举措。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理顺工作关系。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认识到位,并予以高度重视,在年初的农村工作会上,就把“阳光工程”定位为今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三大“重头戏”之一(在,市里将“阳光工程”纳入了市里的八大“民心工程”来实施),组建了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成员单位23个。为了减少工作交叉、重复,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又在8月份将“劳务办”和“阳光办”进行合并办公。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专题会议5次,对研究解决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都落实。
二是各方统筹协调,完善资源系统。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础,是上级制定政策,指导落实的依据。为了抓好我市资源系统的建设,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及时组织召开了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劳务办随即对全市60余名资源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各乡镇、有关部门克服了人员不够、设备不足、经费紧张等方面的困难,统筹兼顾,积极协调,用近半年的时间彻底地对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12月份全面完成了基本数据的微机录入,摸清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的“家底”,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和转移提供了基本数据,也为全重庆市掌握情况,指导输出提供了最为翔实可靠的数据。
三是强化过程监督,精心组织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开设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专业,以适应市场用工的需求;采用独立培训、校校联合、校企联合等方式,以技能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配备高素质的教师,精心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对合格人员颁发由劳务办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并在学员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合格人员发放鉴定证书。
经常召集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就如何提高培训质量,增强转移效果进行工作探讨,提高了具体业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培训中的抽查制度。详细填写抽查表,及时指出培训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求培训单位及时整改,以指导培训的开展。指导学校按要求建立台帐,收集学员卡片、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认真审核台帐内容,将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人员从名单中剔除,对转移率低的培训班次督促学校加强输出工作,对转移率不达标的培训班次不予认定,从而实现了培训过程的监督。及时了解指导各定点培训单位的输出工作,监督他们抓好输出后的追踪调查,并为输出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是广集用工信息,限度输出。各定点培训机构还安排专人负责输出工作,充分利用长期以来建立起的输出网络,广泛收集用工信息,以订单为主,多形式多渠道实行批量输出,培训一批就输出一批,由专人将受训学员送往输出地,联系、办理相关的务工手续,签订用工合同,较好地保障了外出务工农民的权益。输出地点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成都、重庆等省市。培训人员80%以上实现了就地或异地转移就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员素质普遍偏低。学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总体较低,培训中普遍反映学习吃力,造成培训质量不高,转移率还相对较低。
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很多农民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一些优惠政策持怀疑态度,对培训操作办法知之甚少。虽然通过广播电视、科技赶场、宣传资料、标语等形式取得了一些宣传效果,但宣传面、力度还显得不够。
三是财政资金补助额度较低。农民的收入本身较低,经济基础薄弱,没有足够的钱用于培训或学技术,特别是对培训周期长,费用花费大的工种,这个矛盾就更加突出,因此低额补助标准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强。重庆市的标准略有提高,但我市难于兑现新的标准,因为重庆下达计划为4300人,而南川的“民心”工程目标是6000人,要用4300人的补助金额完成6000人的培训,因此补助标准只能维持到的水平。
四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难于开展。一方面农民缺钱不愿参加鉴定,另一方面参加鉴定对农民日后就业作用不大。
五是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平坝或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参训意识较强,培训工作的力度较大,相反,山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参训意识较弱,且自我封闭、保守,培训工作也相对滞后,不培训就转移的现象突出。
培训学校之间培训质量差异大。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培训学校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程序、方式不规范,培训工作随意性大,有走过场的现象发生,不注重培训质量,有不按教学计划压缩时间的、有不完成“规定动作”的、有档案不完善的,训前训后没差别,农民收效甚微。
六是档案管理不完善。有的培训学校在档案管理上,事前不立档,事后补档;各种基础数、资料不齐备;有的甚至没有落实专人管理档案。
七是缺少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同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其它区县都配备了三、五万不等的工作经费,到目前为止,我市阳光办还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这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我市阳光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实施。
八是培训与就业矛盾突出。首先表现在“培非能就”。参加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往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也有为数不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占的地农民等,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水平低,文盲也不少;“结构性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中的留守人员往往年龄比较大、观念比较陈旧、文化层次低下。这些人员参加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就业难度比较大,即使就了业,被“退单”的也不少。其次是“培非所用”。因为就业岗位数量少和就业条件的限制、用人单位的挑剔或待遇不公等问题,导致培训的知识、受训的对象被“弃荒”的现象很普遍。第三是“用非所培”。部分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经过培训获取合格证书或等级证书后,没有被企业安排到相应的岗位上,而是被安排在劳力型的岗位上,而原来达成意向的岗位往往被后来的大中专高校生所占据。
九是没有形成自己的劳务品牌。因为培训力量、工种分散,输出地不集中,量不大没有形成集团输出,“售后服务”、跟踪调查没跟上,受训对象素质不高、敬业精神不强、法制与诚信意识不浓,劳务市场没有名气,因而没有形成诸如“江津富侨保健、大足五金巧匠、巴南石龙技工、黔江港务装卸工”等的重庆地方品牌,没有诸如“蓝田厨师、米脂婆姨”的全国知名品牌,更没有诸如“菲佣、英式管家”的世界品牌。没有品牌,自然就没有品牌的效应、收益和回报。
三、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调查中得到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是保证。据调查,凡是农民培训转移工作抓得好的地方,都体现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宣传舆论部门、农业、财政、劳动、教育、工会、司法、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第一把手亲自关注,为农民培训转移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和社会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政策扶持要到位;工作措施要到位。要把农民受益作为实施阳光工程的出发点和归宿,特别强调要把责任落实作为实施好阳光工程的重要保证。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是先导。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造舆论,及时挖掘、宣传劳力转移的新情况、新特点,推广各地加快劳动力转移的新经验,树立新典型,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在社会上,逐步树立了“劳务能致富”、“劳务光荣”等观念,农民自愿走出家门,参与培训转移。
阳光办和各培训单位要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招生广告等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业科教工作者和农民及时理解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实质,了解阳光工程实施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及时公布阳光办举报电话、培训基地、培训任务分解情况,增强了培训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农民对阳光工程能够全面透彻地理解,帮助其自主选择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机构。在广大涉农工作者中,要积极灌输“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是抓农民增收”的理念,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更多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从而促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
(三)规范管理、透明运作是关键。管理出效益,透明显公正,从项目申报、基地认定、监督实施、经费补贴、检查验收等方面,要有程序化的流程。我们要像抓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一样严格阳光工程的资金管理,财政安排的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都用于农民的培训学费,严格做到了项目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为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增强阳光工程运作的透明度,便于监督检查,提高学员培训质量和转移输出能力。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持农村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本阳光办公布的培训单位报名参训,培训单位必须按实际登记造册。各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要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
(四)改进培训、提高质量是基础。改过去的结果审批为过程监督,积极地为改善学员的学习条件,解决工学矛盾,努力提高培训质量。阳光办提出了“三个强化”:强化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按市场需求,并与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强化教学内容整合,符合用工要求,增加能提高动手能力的内容;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教学中注重实践环节,增加实习时间安排,促进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
建立定点培训机构的竞争和淘汰机制,每年都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对定点培训学校进行重新认定,将不达标的学校淘汰出局,同时允许有培训能力的学校进入培训环节。
在办学模式上,通常有固定地点办班与流动办班两种方式。但只要方便学员,办班就没有定式,多数时间是将班办到了乡镇,这样,让学员吃住在家,学习在当地,既极大地方便学员,又降低了学员参训的费用。
在教学安排上,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因材施教,做到以操作为重点,理论学习与上机实践相结合,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
在师资方面,要求培训学校精心策划,组织思想品质好、教学经验丰富、实践技能强、善于管理的德能兼备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在教学课程上,统一安排学习进城务工指南、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道德等公共课目。同时按不同专业、不同订单,确定相应的专业理论课程,主要选用了农业部、重庆市有关部门针对农村富余劳力转移而编写的系列培训教材。
在考试考核上,不走过场,努力做两不误。既让学员过关,又要让学员学到知识。每期学习结束,都组织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阳光办均颁发了重庆市统一印制的学习结业证书,并推荐到市劳动部门办理岗位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为广大学员当时或滞后就业提供了方便。
在日常管理上,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监管,提高培质量。招标后,阳光办及时地与培训基地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培训单位的目标、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感、使命感;阳光办负责同志定点联系培训单位,要求联系人每月至少到培训基地两次,督促培训单位按期完成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实行不定期抽查、暗访制度,主要是对学员的免费情况、培训质量及转移输出情况等做明查暗访,规范培训要求;实行月份报告制度,培训单位每月25日左右必须向阳光办上报月份进度表,准确填报当月新增学员数,以及培训结业、培训转移进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快速处理。
(五)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是捷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统筹与协作。如果能够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如部门职能、培训资源、输出网络、资金、项目、供求信息、产业需求、品牌的整合,那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难题将迎刃而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努力地理顺部门职能、共享培训资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营造条件。
1、理顺部门职能。各方密切配合,部门协同作战,是确保“阳光工程”高效运作、顺利推进的联动机制。宣传、舆论部门要强化政策的宣传;农办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协调、指导、督查;农业部门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负责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拟定,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单位,监督检查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配套、落实,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参与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对学员就业情况的抽查等;劳动部门积极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搭建平台,提供劳动力的用工信息,规范受训农民职业技能鉴定,降低收费标准,切实让利于民,以及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劳动环境的整顿规范;教育部门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广大农村青年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会、司法部门要积极组织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2、共享培训资源。这里所指的培训资源,它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凡具有合格的职业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有联系安排就业能力的培训机构,包括中等职业培训学校、职中、技校、农广校、乡镇成人学校等均可参与投标。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职业培训单位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联系安排就业渠道和能力、单位信誉、收费标准等,优胜劣汰,择优确定。
也可以将一些规模小、设备差、师资力量不足教育机构整体合并,成立专门的培训中心。也可以搞“强、强”联合,提升培训规模和档次。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素质培训的组织、培训规划的制定、实施方案的确定、培训教材的选定、教员的聘任、资金与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培训-转移-服务体系(信息及资源、输出的“网络”)、声誉、品牌效应等。其它地方在整合培训资源上民率先迈出一步,实践证明,整合培训资源,不但能使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培训资产得以盘活,教育资源得以有效利用,有效地克服了过去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政出多门、教材不统一、重复培训、低层次、低效能培训等现象,尤其是把各级财政分散安排给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费集中管理使用,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增强了培训的规范性,提高了培训效益,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更是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联合实施项目,打捆使用资金,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对于与农民工培训相近或相关的项目,可以联合实施,如扶贫培训、企业工人岗前培训、成人再就业教育培训、农综开发、产业化开发、小城镇建设、工业化建议、农业产业化打造等项目。一但找准契机或结合点,实现双赢或多赢就是必然。
(六)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是手段。督查是确保农民受益的关键环节,为确保阳光工程规范操作,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重点督查五个方面的内容:即领导重视情况;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操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运作情况;补助资金的发放形式;培训质量与学员的转移就业情况。实行八查八看:一查宣传发动,看宣传是否到位;二查组织措施,看措施是否得力;三查培训台帐,看学员培训情况;四查学员到校上课情况,看学员是否就读;五查教学质量,看培训效果;六查订单签订合同,看劳动力转移就业单位是否落实;七查学员转移就业情况,看培训转移率;八查转移劳动力工资待遇,看受训农民是否增收致富。通过定期督查,促进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整体推进。
四、对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建议
1、合理地下达工作计划。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计划尽量与重庆市一致。如果“上小下大”,上级政策在我市的执行过程中势必要打折扣。
2、酌情地配套工作经费。尽可能地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所需资金。劳务办作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机构,有4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指导的过程中要发生必须的费用,但是劳务办没有资金来源,同时上级政策也明确规定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作劳务办的工作经费,其解决办法只能通过市级财政解决。
3、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4、建立培训输出的激励机制。对培训、输出工作中的先进予以激励,工作落后的予以必要的惩罚。
【篇三】劳动力调查报告
一、劳动力整体状况
全市总人口106万,农村劳动力43万,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20余万,农村人均耕地面积0.8亩,是重庆辖区的劳务输出大县(市)之一,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达14.9万人,每年带回的经济收入总额在4亿元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是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渠道,农民外出经商务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永川要在未来7年内建设成为大城市,30%以上的农村人口必须转移到城镇,这其中,首先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必须通过多种措施吸纳这部分人就业。
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中,30岁以下的劳动力占68%,30—40岁占27%,40岁以上占5%。农村劳动力特别中40岁以下的人将是转向城镇的主要人口,他们的转移情况、务工收入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我市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二、富余劳动力转移现状
去年,我市农村劳动力在永川范围内转移4万人,在重庆市区转移2万人,重庆市外转移12万人,境外转移累计人数1498人(次)。重庆市外转移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福建、厦门、上海等沿海城市和新疆、云南等边远地区,境外转移主要在新加坡、南非、阿根迁、日本北海道等十几个国家从事渔业捕捞。外出人员中,86%的人员从事第二产业,从事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的各占7%。永川范围内转移的劳动力,主要在城区、集镇从事运输、建筑、餐饮、服务业,重庆市内转移的劳动力主要从事建筑、服务、经商业。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已经呈现出了“三健全”格局。一是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市建成了高规格的综合服务大厅和交易大厅,成功与重庆市劳动力市场联网,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框架。二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据调查了解,我市先后建立了劳动技能培训基地26个,建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储备基地3个,劳务输出基地5个。同时,对各类外出民工分别进行登记造册,促进民工有序流动。仅去年,就帮助民工追收工资96万元,清退保证金1.8万元,督促用工单位替民工参加社会保险850人,处理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56件。三是职工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中,我市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制度和预备制度的同时,规范和发展社会力量培训机构18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增加到4家。
三、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调查中了解到:三大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症结”:一是自发外出,无序流动。有关资料显示,除境外劳务输出通过劳动部门外,我市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依靠亲朋好友或自发外出。由于不规范的劳务输出,这部分民工的劳动权益往往很难得到保障,极易造成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发生劳动争议等侵权行为。二是文化层次低。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48%为初中以上文化,30%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小学文化或文盲人员高达20%,大专文化以上仅占2%。文化偏低,使他们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往往在低层次的产业中竞争,工资收入低,生活工作条件差,劳动福利待遇得不到较好保障,处于劣势求生状况。据市农调队和劳动部门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民工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月平均收入500—700元,从事第二产业的劳动力月平均收入1000元,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月平均收入1000元以上,境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月平均收入1500元左右。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民工高达86%。这些低水平务工结构,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三是开发难度达。我市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而外出务工,又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常年性转移人数尚需巩固:进一步增加外出人数,又因为有的地方经济基础差、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
四、方向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近期看是实现农民增收,远看是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根本途径。有关人士认为,要实现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转移,必须“六架马车”拉动。一是以经济增长拉动劳动力转移。坚定不移地在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中,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努力保持区域经济较快增长的势头,不断创造和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二是以结构调整带动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扩大农民进入城镇就业的主要途径。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旅游、商贸和饮食服务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商贸优势企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三是以政策投入驱动劳动力转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在城市自主创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其它适宜农民进城就业的项目,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四是以职业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我市应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培训学校或者中心为基础,建立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基地,凡申请办理《职业资格证》,必须培训合格后有职业培训中心向技能鉴定部门申请鉴定。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者队伍素质,增强其就业的能力,从根本上改变其劣势地位。五是以就业服务推动劳动力转移。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全国100个流动就业重点监控点的特有优势,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中心和各种职介所的作用,加快我市“职业培训、劳动力储蓄、劳务输出、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四大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行为,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六是以小城镇建设拉动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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