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2021小学一年级招生,2021年海南儋州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已出台

副标题:2021年海南儋州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已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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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海南儋州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儋州市教育局制定《儋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一起了解。

招生原则


  (一)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二)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原则。

  (三)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市教育局根据本地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片区范围,采用片区登记入学、学校对口直升和指标到校等方式入学,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儋州市全域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如在儋州市招生不足,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域报名、招生要参照在审批地招生方式,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学校行政区域招生。如果一个镇有几所初中,每所初中按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前学校区域招生。

  2.那大城区公办小学(那大一小、那大二小、那大三小、那大实验小学、那大五小、那大六小、那大镇中心学校、那大八小、那大九小、那大十小、那大十一小、那大一小雅拉校区、那大实验小学茶山校区、市思源实验学校、市儋耳实验学校)按划定区域招生。

  3.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涛中学、市儋耳实验学校初一实行免试划片入学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4.市思源实验学校初一实行对口直升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5.市民中、市三中、市四中、市五中、市六中、市两院中学实行划片招生。

  6.市一中、市二中、市松涛中学免试划片入学部分只招收其划片区域内符合第一类条件的学生;市三中除了招收其划片区域内学生外还要招收市一中、松涛中学片区内的第二类至第五类学生;市民中除了招收其划片区域内学生外还要招收市二中片区内的第二类至第五类学生。

  (二)报名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一名学生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学生既可报公办学校,也可报民办学校,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办法。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白马井中学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其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1.网上报名办法

  (1)手机填报。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里用手机搜索并关注“儋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招生报名”菜单进行报名。

  (2)电脑填报。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里用电脑登录儋州市义务教育统一招生平台http://dz.zsfwpt.com,点击“开始办理入学服务”图标进行报名。

  (3)学生(或监护人)认真阅读报名操作指南,选报本人所属划片区域内的公办学校,或者选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不划分片区),正确选择本人所属类别(分五个类别登记),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4)学生(或监护人)提交报名信息后仍需用手机或电脑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的审核意见,如报名信息被学校退回请及时查看退回的具体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充,修改,收齐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

  2.现场报名办法

  学生(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里,持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务工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学校登记。学生需提供的具体报名材料清单由学校列出并公布。

  (三)审核核查

  1.网上初审。实行网上报名的学校,由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报名信息并作出初步审核意见。学校对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初步审核通过的,学生(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报读的学校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或监护人)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2.现场初审。实行现场报名的学校,由学校组织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并作出初步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一次性告知材料存在的问题,学生(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重新报名。

  3.实地核查。报名材料初审通过的,学校、社区等单位组织人员到学生住地进行实地核查。

  4.公示公告。学校将实地核查合格的学生名单公示。

  5.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登记及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四)报名材料

  1.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及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类:父母及本人有那大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需满一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现居住地)同时直系亲属在划片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对象。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准。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需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房产证;市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单位盖章,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并附上集体住户花名册复印件,下同)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本款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3)父母名下的近三个月水电缴费清单。

  第二类:属本市非那大城区户籍,直系亲属在那大城区有自建(购)房并常住的入学对象。有多处住房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准。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需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房产证;市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盖章,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下同);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市相关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盖单位章并附上集体住户花名册复印件,下同)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本款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3)父母名下的近三个月水电缴费清单。

  第三类:有那大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需满一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现居住地)但直系亲属没有固定房产的入学对象。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应需要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的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2020年8月31日前迁入);

  (2)房屋租赁合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

  (3)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

  第四类: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随迁子女的父母必须在那大城区经商、务工(以居住证、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主要依据)。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应需要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户口簿;

  (2)居住证(2021年2月28日前发证,子女及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划片区域内);

  (3)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有主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的复印件),如属自谋职业的,需提交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

  第五类:属本市非那大城区户籍,父母在那大城区租赁房屋居住并经商、务工的子女。

  要求:一是租赁的房屋应是子女与父母在那大城区的居住地,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二是父母(或父母一方)须在那大城区内经商、务工(以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等为依据),并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应需要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的常住户口簿;

  (2)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区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有主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3)提供双方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即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

  (4)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之外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需的报名材料。

  (五)招生入学

  1.招生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

  2.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入学;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招收其第三类学生;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招收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在其登记的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

  3.学校招收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招收第四、第五类学生,其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其他学校未能解决的第三类学生。

  4.所有学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结束后再进行第四、第五类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则继续依次招收其片区的第四、五类学生(第四、第五类学生数量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其第四、五类学生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依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第五类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时间安排


  (一)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白马井中学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时间安排。

  1.学生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8日8:00至8月6日17:30。

  2.学校网上审核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8月下旬。

  3.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8月9日。

  4.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5.入学名单公示时间:

  2021年8月下旬。

  (二)其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至8月21日。

  2.入学名单公示时间:

  2021年8月下旬。

规范招生行为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要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所有普通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义务教育初始年级不产生大班额,其他年级全面化解大班额。

  (五)义务教育学校要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七)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八)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入学工作督查组,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追究责任。

  招生监督电话:23328166。

工作职责


  市府办:负责领导儋州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儋州市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出具居住证明,安排各村(居)委会配合学校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户籍、居住证的查询、审核工作,做好学生入学登记报名期间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维稳、交通疏导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含劳动协议)的审核和清单打印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购房合同等证件的查询、审核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商主体注册登记等信息的查询、审核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证、安置拆迁户等证件的查询、审核工作。

  学校:负责制订本校招生方案、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实地调查、数字报送、公示公告、办理入学手续等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水费缴交清单的审核和打印工作。

  市电力公司:负责电费缴交清单的审核和打印工作。

  本方案解释权归儋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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