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2017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时间:2023-11-01 04:4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为进一步促进管理局农机工作的发展,结合管理局农机局现有情况,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用工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职数


农机局综合辅助工作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黑龙江省内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无纹身),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包括后续学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


3、年龄: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8:00—11:00、14: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农机局:0454-5790617、13836630233,联系人:朱晓萍。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职称证


(5)身份证;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7)户口簿。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0日8:30—11:00、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考试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查岗位所需的材料分析、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


2、体检: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应聘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理局机关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取消录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监督


由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017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农机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zhE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