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精神,结合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4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以满足办学需要,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教师招聘采取招聘教师和引进教师两种方式进行,共计划招聘教师114名。其中招聘教师63名,引进优秀教师5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共计63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5个,小学教师岗位48个,幼儿园教师岗位10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
(二)引进优秀教师岗位共计51个。其中初中教师岗位16个,小学教师岗位35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招聘教师:中小学教师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幼儿教师岗位为全日制普通统招中等学校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生。
2、引进优秀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驻马店市辖各县区(不含开发区)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以下学历要求:(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学历。
5、报考岗位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优秀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0年(含2010年)以来获得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市级优质课二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者;
(2)2010年(含2010年)以来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3)2010年(含2010年)以来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或称号;
(4)2010年(含2010年)以来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5)2010年(含2010年)以来获得市级优秀教师称号;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开发区现在编、在岗教师。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的。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实验中学院内。
3、联系电话:0396—2227579。
4、报名方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岗位有要求的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符合引进优秀教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交教学获奖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网上打印的《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或《开发区2016年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6、引进优秀教师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的该岗位拟引进人数,补充到公开招聘对应学段对应学科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报名现场公告。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报考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按招聘教师和引进优秀教师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末位考试成绩相同情况的,以专业课分数高低排序为准;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笔试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在报名现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分学科按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无合格顺延对象的,取消本招聘岗位。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
(七)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各拟聘用岗位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和报名现场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真实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岗前培训
教育部门负责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知识、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成立开发区2016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教卫生体育局,由教育、人社、监察、财政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七、招聘纪律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人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96--2692110。
八、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6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附件一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6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2、附件二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6年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8月5日
2016年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中小幼教师招聘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