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1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南城县行政辖区内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支持部、省、市、县禁捕退捕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担当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南城户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渔政巡护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4)在乡村担任实职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岗位分类:(1)船舶驾驶员5名;(2)渔政巡护员10名。
2、年龄条件:所有渔政巡护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和50周岁以下方能报名即指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船舶驾驶员等技术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3、具有退伍军人、警察学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身份人员优先。
4、船舶驾驶员应具有有效驾驶机动船舶证件。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和南城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禁捕退捕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学历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警察学校毕业生和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渔政巡护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船舶驾驶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船舶驾驶证书、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打印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一)。
5、对逾期和未提供有效资料及证件的报名人员不纳入资格审核。
(三)技能条件
1、本次技能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第一类:船舶驾驶员
1、游泳能力;
2、驾驶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能力;
第二类:渔政巡护员
1、游泳能力;
2、现场驾驶机动船和非机动船的能力。
(四)体检和审核
1、报考人员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所在乡镇共同负责资格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党员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后公示分数,7日无异议后,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及所地乡镇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拟聘人员收取。
4、如因报名人员中途放弃考核、考试、审批、聘用、体检中任一环节而出现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工作设置与工资待遇
1、岗位工作设置及聘用年限:
除已招聘退捕渔民渔政巡护员5名外,本次招聘渔政巡护员10名,船舶驾驶员5名,其中徐家镇贺家村邹家巡护点渔政巡护员5名、船舶驾驶员3名负责驾驶机动船,株良镇路东村巡护点渔政巡护员5名、船舶驾驶员2名负责驾驶机动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三班倒24小时轮岗,无节假日,吃住在巡护点上,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制,以正式上岗时间开始计算,所有聘用人员应该服从岗位调剂。
2、工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实际考勤处罚后据实发放,船舶驾驶员技术岗位补贴1000元/月)、夜班补助600元每/月、养老保险金3628.8元/年(先缴后补)、基本医疗:212.21元、工伤保险14.21元/月、失业保险8.74元每月、统一用餐伙食补助200元/月/人(交巡护点用餐)、统一着装个人承担30%。
(七)请假、病假和辞退制度
(1)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巡护员1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班时,超过规定时间辞退;
(2)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个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辞退;
(3)巡护员严格按照按时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若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旷工一天扣款150元,当月旷工或累计超5个班次即可辞退;
(4)巡护员参与非法捕捞一律辞退;
(5)年龄满60周岁自动解聘。
(八)补聘办法。
通过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渔民中没有招满船舶驾驶员、巡护员岗位,立即启动向非退捕渔民身份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程序。
(九)入职手续办理。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岗位渔政巡护员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弃权,将另行向社会补招。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1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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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公开招聘渔政巡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