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悉!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中小学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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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中小学秋季学期招生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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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区初中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城区中学初一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就近优先。凡符合就近优先条件的入学对象,应当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入学。各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严格禁止招收择校生。

  3.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4.免费入学。严格执行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二)招生计划

  根据当年学区内六年级毕业生数和城区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确定城区各学校初一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2022年城区所有小学毕业生、建昌镇所属小学毕业生、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乡镇或外地符合进城招生条件要求回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六个条件之一的可在城区学校就读。

  1.城区户籍。学生本人属建昌镇常住户籍且户主为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安排到相应学区学校就读。凡被拆迁无实体房屋的空挂户籍视为无效户籍。

  认定材料: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

  2.不动产权。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有成套住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根据其产权证所在地安排到相应学区学校就读。

  认定材料:①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或学生的出生证;②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原件或盖有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公章的不动产权信息(情况)表;尚未取得不动产产权登记证的则提供向开发商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原件(须装修入住,由教体局工作人员2人含一名派驻监察组人员上门核实确认)。

  3.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及其他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政策的人员子女以及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工作人员及经县政府同意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教师的子女。根据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就近安排就读。

  认定材料:《现役军人证》、《烈士证》、《客商证》或其它有效材料以及能反映学生与优抚对象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学生的出生证。

  4.营业执照。学生父母在城区从事个私经营活动、有实体店且取得营业执照年满1周年以上的,即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可安排城区学校就读。

  认定材料:①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或学生的出生证;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相应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商铺产权、缴纳租金等相关材料。城区经营户需经市监、教育两部门2人以上人员含一名派驻监察组人员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并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5.进城务工。学生父母在城区务工,签有企业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提供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年满1周年以上的,即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的可安排城区学校就读。

  认定材料:①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户口簿原件或学生的出生证;②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1周年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和工资流水表。

  6.居住证。学生或学生父母持有城区居住证的,可安排城区学校就读。

  认定材料:①学生持有居住证的提供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居住证原件;②学生父母持有居住证的提供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居住证原件及学生的出生证明。

  (五)资格审查

  1.信息采集。3月1日-31日,由生源学校对符合城区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收取证件原件备查。在外地就读需回南城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此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教体局教育股进行信息采集。如同时具有两种或以上有效证件的要请家长自行确定一种证件作为入学条件,其他证件则视为无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3月31日,逾期视为无效。

  2.资格审核。4月1日-30日,由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联合县派驻监察组、县公安局、市监局、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3.名单公示。5月4日-14日,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学区范围内学生名单并在生源学校和南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生源学校需将学生户籍、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登记证)等能证明符合学区范围内的相关材料送教体局教育股,教育股再送相关部门复核后确定复核公示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学区范围与招生方式

  学区范围:

  1.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由南城大道西段与庙前路交汇口沿庙前路接山水大道过老花楼下路往东至建昌大道与老花楼下路交汇口以南——建昌大道与老花楼下路交汇口往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以东——建昌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沿胜利西路穿盱江大道过胜利路至王府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口(太平桥头)以南——王府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口往南沿王府大街穿滨江公园至建昌大桥与南城大道交汇口以西——建昌大桥与南城大道交汇口沿南城大道往西至南城大道与至麻姑山游客中心大道交汇口以北——南城大道与至麻姑山游客中心大道交汇口往北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西段与庙前路交汇口以东。另外含建昌镇秋水园村、骆坪村、黄家围村。

  2.南城二中学区范围:由南城大道西段与庙前路交汇口沿庙前路接山水大道过老花楼下路往东至建昌大道与老花楼下路交汇口以北——建昌大道与老花楼下路交汇口往北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以西——建昌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往东沿胜利西路至胜利西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以北——胜利西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往北沿盱江大道穿北门外路接交通路至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以西——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往西沿万年路至万年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以南——万年西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沿建昌北大道至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以西——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往西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与庙前路交汇口以东。另外含建昌镇姚家巷村、庙前村、义仓上村、邱坊村、宋家排村、尧家边村及原麻姑山乡各村等村庄。

  3.泰伯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王府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口(太平桥头)沿胜利路至胜利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以北——胜利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沿盱江大道过北门外路接交通路至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以东——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往西沿万年路至万年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以北——万年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沿建昌北大道至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以东——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往东沿南城大道至南城大道与南城大桥交汇口以南——南城大桥沿河西联堤至王府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口(太平桥)以西。另外含建昌镇五里庄村、万年村、杨龙湾村、河东城区及洪门镇渡口村、沙坪村、付前村、大源村。(注明:此学区范围适用于南城一中初中部不招生时,当南城一中初中部招生时,泰伯学校初中部学区要剔除一中学区)

  4.南城一中初中部学区范围:若南城一中举办初中部,其学区范围为:建昌镇河东片区、天井源乡蔡王殿村、港下园村、天井源村1组、5组、11组及洪门镇渡口村、沙坪村、付前村、大源村。

  招生方式:

  1.实验中学招生方式

  (1)学区内优先入学: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1、2、3项的实验中学学区学生优先录取到实验中学。

  (2)电脑派位入学:

  ①派位条件:在城区小学、建昌镇所属小学及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小学就读但学籍却不在这些学校的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其可以在城区初中就读,但须服从教体局统筹安排。除此之外的其他学籍与人均在城区小学、建昌镇所属小学、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小学毕业生以及在其他乡镇或外地符合进城入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自己意愿可参加派位。

  ②派位学位:学校招生计划数减去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为电脑派位学位数。当学校完成学区内优先入学招生后无剩余学位,则不进行电脑派位。有剩余学位时,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③派位方法:电脑派位数根据一中、二中、泰伯学校学区学生申请志愿数和统筹调剂类型学生(符合招生条件第4、5、6项学生和无任何证件且学籍与人均在城区小学、建昌镇所属小学、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小学学生)申请志愿数,按比例确定派位计划数,而后进行电脑派位。派位比例的计算方式为:实验中学剩余学位数除以全县符合派位条件并申请实验中学派位的学生总数。一中、二中、泰伯学校学区学生派位计算方法:用派位比例分别乘以各校学区申请派位实验中学学生数,即为该校学生录取实验中学的派位数,取值采用四舍五入计法。统筹调剂类型学生派位计算方法:用派位比例乘以全县统筹调剂学生申请实验中学学生数,即为该类型学生录取实验中学的派位数,取值采用四舍五入计法。

  2.南城一中、二中、泰伯学校招生方式

  (1)学区内优先入学: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1、2、3项而未参加实验中学派位的和参加实验中学派位未成功的南城一中、二中、泰伯学校学区学生优先录取到相应学区学校。

  (2)电脑派位入学

  ①派位对象:统筹调剂类型学生。即符合进城招生条件4、5、6项和学籍与人均在城区小学、建昌镇所属小学、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小学而无任何证件且实验中学派位未成功的毕业生。

  ②派位学位:学校招生计划数减去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数的差额为电脑派位学位数。当相应学校完成就近入学招生后无剩余学位,则不进行电脑派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③派位方法:根据相应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对统筹调剂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至三所城区初中学校,直至这类学生全部安置完毕。

  (3)统筹调剂入学。在城区小学、建昌镇所属小学及洪门镇渡口村、付前村小学就读但学籍却不在这些学校的毕业生及符合4、5、6项城区招生条件而未填报志愿的全县及外地的小学毕业生由教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电脑派位实施步骤:

  (1)填报志愿。5月15日-21日,组织全县各小学及外地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自主填报《南城县2022年实验中学电脑派位志愿表》,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2)名单公示。5月22日—30日,在生源学校和南城县政府网站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学生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送教育股,教育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复审确定。

  (3)电脑派位。7月12日—31日,由教育股对填报志愿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电脑派位机构实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纪委监委、新闻媒体等人员参与,公证员现场公证,由学生家长代表具体操作。具体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结果。8月1日—10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生源学校和南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新生统一录取办法

  对符合城区中学初一入学的所有学生由教育股办理录取手续,8月25-31日录取学校下发入学通知书。9月1日,学生凭《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所录取中学报名注册。

2.2022年城区小学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县城区一年级预计招收62个班,其中实验小学9个班、第一小学9个班、第二小学16个班、泰伯学校7个班、建昌小学13个班、盱江小学6个班、东方红小学2个班。

  (二)招生条件:

  1.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

  2.人员分类:

  第一类人员: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是建昌镇的户籍且户主是其法定监护人(拆迁无实体房屋的空挂户籍除外)。

  (2)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有成套住宅且取得不动产权证。

  (3)优抚对象。

  第二类人员:

  (1)适龄儿童户籍是建昌镇的户籍,但户主不是学生法定监护人。

  (2)适龄儿童户籍是被拆迁的无实体房屋的空挂户。

  (3)学生父母在城区从事个私经营活动,有实体店,且取得营业执照满半年。

  (4)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务工,签有企业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半年。

  (5)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持有城区居住证满半年。

  3.招生原则:

  (1)控制各校招生总额(班级数),原则上要求各校不得按班级数招满新生,必须预留10%的学位来满足以后的转学需求。实验小学9个班、第一小学9个班、第二小学16个班、泰伯学校7个班、建昌小学13个班、盱江小学6个班、东方红小学2个班。

  (2)严格按学区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

  (3)各校首先必须满足本学区内的第一类人员入学,如果还有学位空余,则允许招收学区内的第二类人员入学。如果招收第一类人员后没有学位结余或者有结余但不能完全满足第二类人员的入学需求,则将第二类人员全部报教育股,由教育股统筹安排。

  (三)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从太平桥沿胜利东路至胜利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以南——胜利路与盱江大道交汇口沿盱江大道至盱江大道与孔家岭交汇口以东——盱江大道与孔家岭交汇口沿孔家岭至孔家岭与建昌大道交汇口以南——孔家岭与建昌大道交汇口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大道与体育路交汇口以东——建昌大道与体育路交汇口沿体育路至体育路与王府大街交汇口以北——体育路与王府大街交汇口沿王府大街至王府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口(太平桥头)以西。

  2.盱江小学学区范围:

  从河东大桥(九鼎大桥)沿登高东路(单号)往西至登高东路与交通路交汇口以南——登高东路与交通路交汇口沿交通路(单号)往南顺着建昌大道(单号)至建昌大道与孔家岭交汇口以东——建昌大道与孔家岭交汇口沿孔家岭往东至孔家岭与盱江大道交汇口以北——孔家岭与盱江大道交汇口沿着盱江大道至盱江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以西——盱江大道与胜利西路交汇口沿胜利路至胜利路与王府大街交汇口以北——胜利路与王府大街交汇口(太平桥头)沿王府大街向北至河东大桥(九鼎大桥)以西。

  3.泰伯学校小学学区范围:

  从河东大桥(九鼎大桥)沿登高东路(双号)往西至登高路与交通路交汇口以北→登高路与交通路交汇口沿交通路(单号)往北至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以东→交通路与万年路交汇口沿万年西路(双号)至万年西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以北→万年西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沿建昌北大道往北至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以东→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段交汇口沿南城大道往东至南城大桥(新万年桥)以南→南城大桥(新万年桥)沿盱江河堤至河东大桥(九鼎大桥)以西。

  4.第一小学学区范围:

  建昌北大道与交通路交汇口沿交通路(双号)往北至交通路与万年西路交汇口以西——交通路与万年西路交汇口沿万年西路(单号)往西至万年西路与建昌北大道南面交汇口以南——万年西路与建昌北大道北面交汇口沿建昌北大道往北至南城大道以西——建昌北大道与南城大道北面交汇口沿南城大道往西南至南城大道与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马路交汇口以东——南城大道与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马路交汇口沿马路往东至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马路与山水大道交汇口,过山水大道接山水大道与贤士路交汇口沿贤士路北面(单号)往东至贤士路与建昌北大道交汇口以北。另外增加邱坊村的上邱坊、下邱坊和郑家边。

  5.第二小学学区范围:

  建昌北大道与贤士路(登高山南门前登高山路)交汇口沿贤士路(双号)往西至山水大道与贤士路交汇口,过山水大道接山水大道与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大路交汇口沿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大路往西至南城大道西段以南——盛世尊品和余泗石之间大路与南城大道西段交汇口沿南城大道西段至南城大道南段交汇口以东——沿南城大道南段至南城大道南段与骆坪麻港东河堤延伸段交汇口以北——南城大道南段与骆坪麻港东河堤交汇口沿骆坪麻港东河堤至山水大道与体育路延伸段交汇口以西——山水大道与体育路延伸段交汇口沿体育路延伸段至体育路与建昌大道交汇口以北——体育路与建昌大道交汇口沿建昌大道至建昌北大道与贤士路(登高山南门前登高山路)交汇口以西。另外骆坪村为第二小学和建昌小学公共学区。

  6.建昌小学学区范围

  从王府大街与体育路交汇口沿体育路及体育西路单号向西至体育西路与山水大道交叉口以南→体育西路与山水大道交汇口沿山水大道及其延伸段向南沿骆坪麻港东河堤至山水大道南延伸段与环城南大道交叉口以东→山水大道南延伸段与环城南大道交叉口沿环城南大道向东至建昌大桥桥头以北→建昌大桥桥头沿盱江河堤向北至王府大街与体育路交汇口红绿灯以西。另外骆坪村为第二小学和建昌小学公共学区。

  7.东方红小学学区范围:盱江河以东的建昌镇区域范围及天井源乡蔡王殿村和港下园村。

3.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招生部门和生源学校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该招生办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坚持原则。县教体局、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招生办法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学生资格,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规范转学。实行电脑派位后,为维持电脑派位秩序,规范转学程序,从2022年秋季学期初一年级开始,城区初中学校之间不予以转学,但符合进城招生条件的农村初中学生可以凭有效证件转入城区相应学区的初中学校。

  4.严肃纪律。各招生学校和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和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在生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中出现弄虚作假及出具虚假证明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处理。

4.其它事项


  1.举报咨询电话。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全程监督城区中学初一新生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发现企业、单位、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县教体局举报,举报电话:0794—7256096,咨询电话:0794—7250046。

  2.招生解释权限。本招生办法未尽事宜,由南城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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