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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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导语】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共基础知识之一,也是2024年黑龙江选调生考试的重要考点。©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常识,包括行政处罚等相关内容。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须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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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有四个主罚和一个附加罚。四个主罚分别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需要提醒的是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一般最长15日,合并执行最多20日。一个附加罚为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此种附加罚只针对外国人适用。

2.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治安管理处罚的裁量情形


  (一)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二)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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