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经济
(1)人口。包括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等。
(2)工业与能源。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结构,工业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
(3)农业与土地利用。包括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附土地利用图。
(4)交通运输。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路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
2.文物与景观
景观一般指具有一定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温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等。
如不进行这方面的影响评价,则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具有哪些重要文物与景观;文物或景观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
如建设项目需进行文物或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文物或景观对人类活动敏感部分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他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游览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文物或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
3.人群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