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平原则
程序公平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程序公平的约束下,正当地行使行政权,尤其是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主体公平地行使行政权力,对于行政主体来说,它是树立行政权威的源泉;对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来说,它是信服行政权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具有执行力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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