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保山腾冲市小学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通告[7月29日-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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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腾政办发〔2018〕45号)精神,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公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对象和证明材料

  (一)招生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网上公布结果。

  (二)招生对象

  1.年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范围

  (1)户籍在城区公办小学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注:2019年6月22日后办理的挂户口不作为报名依据)。

  (2)符合优待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3)户籍在非城区公办小学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购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资格

  (1)符合以上任一条款的适龄儿童必须幼儿园大班或学前班毕业,方具备报名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公办学校资格。

  (2)山河明德小学、云山完小、里仁明德小学3所学校,由学校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报名资格。

  (3)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外完成学前教育,需要到城区就读小学的,办理方法见“七、其它事项(一)”。

  (三)报名及录取验证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报名志愿,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用于网上报名及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报名者必须提供户口簿,包括适龄儿童本人页、户主页(报名儿童所在户口本的首页,即有详细地址页)及父(母)页,共3个页面。

  2.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内的,以户口为报名依据。按照第1个要求提供材料,要求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外的,可根据情况,用城区内的房产证、营业执照或居住证等条件报名。

  (1)以房产证(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的,房产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

  (2)以营业执照为依据报名的,营业执照登记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且在检审有效期内。

  (3)腾冲市外随迁子女,以父(母)和其子女的居住证及居住证发放回执为依据报名,且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

  (4)腾冲市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腾越派出所、西源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报名,登记暂住信息时间必须在2023年2月1日前。

  以上四项,如果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提供出生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优待照顾条件的,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见第六点(一)(二)(三)】。

  5.户籍、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截止于当年招生通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2023年7月29日—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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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9日8:00—7月30日17:00

  (二)报名网址:

  方式1:电脑或手机登录腾冲市教育招生系统http://tczs.yntcjyw.cn:7001/user/login。

  方式2:关注“腾冲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可在招生考试栏中报名。

  (三)报名步骤

  1.网络注册: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注册,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

  2.填写报名书。

  3.填写户籍地址。

  4.填写现住址。

  5.填写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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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重提示:第5、6栏“是否挂户、租房落户”,请如实填写。如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6.填写入学志愿。

  (1)填报志愿数。一个适龄儿童可填报一至三个志愿。报名就读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完小、二完小的,3个志愿中只可选择其中一个学校进行填报。

  (2)填报志愿表(填写说明见附件3)。

  (3)志愿填写结束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7.网上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会收到“您的材料初审通过”的手机短信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会收到“您的材料初审不通过,请您重新报名”的手机短信通知。在报名时限内,未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温馨提示

  因今年实验学校小学部、二完小户籍适龄儿童数大于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建议实验学校小学部、二完小片区内以户口和房产报名的适龄儿童第一志愿优选兼容片区学校或其它学校。(详情咨询电话:0875—5181831)

  五、预录取

  (一)根据志愿先后,按照以下批次顺序进行预录取(每一批次均按照报名依据提供证明材料的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1.第一批户籍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城区户籍【户主是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符合优待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三完小兼容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兼容招生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适龄子女、原城市八大社区及东山、砚湖社区户籍且直系亲属在兼容招生片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注:以户籍为依据报名的,登记时间为适龄儿童本人落户(迁入)时间。

  2.第二批按照以下2个小批次顺序预录取适龄儿童。

  (1)户口挂户、房产证(购房合同)载明的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适龄儿童(2019年6月22日之后办理的挂户不得作为报名依据)。

  注:以房产为依据报名的,登记时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上的登记备案时间。

  (2)租房落户户籍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适龄儿童。登记时间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

  4.第四批按照以下2个小批次顺序预录取适龄儿童。

  (1)居住证载明的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适龄儿童。登记时间为适龄儿童本人签发日期。

  (2)腾越派出所、西源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载明的地址与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腾冲市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登记暂住信息时间必须在2023年2月1日前)。登记时间为适龄儿童本人登记暂住信息时间。

  (二)预录取办法

  系统根据志愿先后,按照批次顺序自动进行预录取。

  1.在预录取第一志愿时,如预录取后有剩余招生学位,则启动下一批次预录取;当预录取到某一批次出现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时,则按照该批次证明材料(证件)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预录取,录满为止(如同一报名依据登记时间相同,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学位时,系统自动进行随机抽取,被抽到的,则预录入所报名学校);未录取的,则自动进入第二志愿预录取程序。

  2.同理操作预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已经满额,则自动进入第三志愿预录取程序。

  3.同理操作预录取第三志愿,如第三志愿所报学校已经满额时,对于在“是否服从调配”栏选择了“是”的,系统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自动调配到有空额的学校入学;如学校不再有空额,剩下的适龄儿童属腾冲市户口的,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学,属腾冲市外户口的,到腾冲市城市社区以外的学校联系就学。

  4.预录取第二、三志愿时,有报名依据的优先录取。

  (三)现场验证和注册报到

  1.被预录取的,系统上会显示预录取结果,同时会收到预录取短信,按照短信提示的时间和要求,到预录取学校进行验证。

  2.在报名条件中属于“有证件”被预录取的,验证时,提供被录取的依据材料,确认上传证件与原件信息一致的,通过验证。

  3.在报名条件中属于“无证件”被预录取的,验证时,提供填报第一志愿时上传的证件原件,确认上传证件与原件信息一致的,通过验证。

  4.验证时,对报名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的,经确认为弄虚作假者,取消预录取资格。

  5.通过验证的,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短信。

  六、优待照顾条件

  (一)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孤儿,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和本人相关证件,到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盖章并登记,可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读学校。

  (二)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子女可在父(母)现任职学校就读(提供对应学校证明到腾越中心学校核准盖章并登记)。

  (三)位于腾冲市境内的招商引资企业,非腾冲市户籍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腾冲市关于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就读腾冲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优待办法(试行)》,经腾冲市投资促进局审核盖章,交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准盖章并盖章,可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择就读学校。

  七、其它事项

  (一)不在城区内完成学前教育的,处理办法如下。

  (1)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内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腾冲市腾越中心学校审核并录入本年度城区小学招生数据库,获得小学一年级报名资格。

  (2)户口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外,但在城区有报名条件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提供符合城区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腾冲市腾越中心学校审核通过的,录入本年度城区小学招生数据库,获得小学一年级报名资格。

  (二)报名成功后,关注短信提示或网络提示,按提示要求进行处理。不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所有城区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未在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及报名注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学生学籍按实际录取名单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导入学籍系统,以后不再办理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学生的转学。

  (二)纪律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营私舞弊,严禁容留借读、寄读、旁听生和空挂学籍,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和咨询

  (一)监督电话:0875-5141220

  (二)业务咨询电话

  腾越中心学校:0875—5181831

  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和谐小区310号(文治广场旁,到校登记或咨询时,请将车辆停放至文治广场,步行前往。)

  十、本通告仅用于2023年招生工作,由腾越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招生计划表

  附件2:招生片区划分

  附件3:志愿填写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20g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