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及要求
1、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与特岗教师同步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按月缴纳“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2、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解聘。
3、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被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伽师县教师岗位。
2016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学前双语教师招聘薪酬待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