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其他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2.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三)考试期间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bdff674c8282d0d32195b64a2ee454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