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信息得知,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示已发布 ,下面©文档大全网整理了辽宁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供广大考生查阅。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2018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和《简化辽宁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住建注〔2017〕10号),经审核,谢莹等10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胡春秋等2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王一平等24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ln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条件名单中的人员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邮编:110033;联系人:王云鹏;电话:024-83988656。
>>>相关阅读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附件:
1.谢莹等103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胡春秋等26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王一平等24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