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同市平城区教师招聘:2019年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

副标题:2019年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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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升学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中小学招生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19年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中小学招生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2019年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及学区划分

  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划片、统筹”入学原则,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坚持依法办学,净化教育生态,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区范围,所有适龄儿童均按学区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跨学区招生。

  (二)划片统筹原则

  采取单校划片与大学区多校划片并举的方式,统筹教育资源,保障学位供给,限度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三)两为主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同步招生原则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方案和审核备案后的规模轨制。

  三、入学条件

  (一)小学: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基本条件:随同父母(或直系亲属)学区内房户一致,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前;学区内二手房原则上需房、户一致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前。(注:直系亲属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资料:

  ①《居民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

  ③《预防接种证》、

  ④《2019年平城区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等。(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正式购房合同、发票、入住通知、维修基金收据等;征收安置手续;公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持有辖区内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签发日期原则上须满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前。

  (二)初中: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

  1.招生方式

  第一阶段(单校划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由各校组织招生,严格执行班额标准,并按入学梯次顺序进行招生。

  第二阶段(多校划片):根据学校布局、办学规模、资源配置,将多所学校就近整合划片形成“大学区”(即片区),片区内各学校共同组织参与,指定一所学校为报名点,对第一阶段未参与报名的学生和超班额学生进行二次集中报名。

  第三阶段(统筹调配):对参与二次集中报名的学生在片区内进行统筹调配,就近安排至片区内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入学梯次

  具体入学梯次顺序为:

  (1)学区内房户一致,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适龄儿童;

  ①随同父母房户一致;②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由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区内房户时间不足的适龄儿童;

  (3)学区内有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4)学区内有房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5)学区内有户无房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片区划分

  第一片区:十四校(十四校魏都校区、十四校开源校区、十四校同煤新苑校区)、四十校、四十三校、机车一校、二十三校枫林分校(原机车二校)。(四十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二片区:一校、十校、二十三校五洲分校(原二十三校分校)、四十二校、四十四校、区实验小学、示范小学。(一校为第二阶段片区报名点)

  第三片区:三十一校、三十五校、四十六校、四十七校、四十八校。(三十一校为第二阶段片区报名点)

  第四片区:八校、十八校(十八校凯德世家校区、十八校太阳城校区、十八校富力城校区)、十九校、二十九校。(八校为第二阶段片区报名点)

  第五片区:十七校、二十三校、三十二校、三十九校、四十九校。(十七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六片区:十一校、四十一校、四十五校、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河小学(原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南校区)。(四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七片区:御东一校、御东二小、市实验小学分校、文兴小学(原市北岳小学分校)、御东小学、水泊寺小学。(水泊寺小学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八片区:马军营联校、水泊寺联校、小南头联校。

  (二)公办中学

  2019年秋季,平城中学、平城二中在成立首年面向辖区公开招收初一新生,并全部实行封闭式寄宿制管理。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一是严格控制招生范围,招生范围以平城区户籍学生为主,不得随意跨区招生。二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招生规模必须符合办学标准,招生计划要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变相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四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要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五、招生流程

  7月下旬,各学校张贴招生公告。

  8月15日至8月17日,学生家长到所属学区对应学校领取《2019年平城区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8月18日至8月20日,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对应学校登记报名。

  8月22日,在片区报名点对各片区内未参与报名的学生进行集中补报和统筹调配。

  8月25日,各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6日至9月8日,新生入学报到,学校组织均衡编班。

  六、资料审验

  登记报名过程中,片区内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交叉组合,负责对报名学生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审验和登记,审验通过后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登记表由审验人员和登记人员共同核对签字备案并上报。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不能说明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对房、户等资料存有疑问的,要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查证,或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落实。

  七、其它政策

  (一)驻同部队随军子女须具有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父(母)军官证、军人保障卡,由区招生工作领导组依据有关双拥政策,统筹协调,就近安排入学。

  (二)具有接受普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的残疾儿童,应进入特教学校就读,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应由特教学校实施送教上门。

  (三)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凡属人才引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员子女,经确认后由区招生工作领导组协调安排入学。

  (四)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高度关注适龄儿童在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发现此类行为造成辍学的,要通过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劝返,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八、均衡编班

  为确保各学校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方案,并于9月1日前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校要组织均衡编班仪式。一要做到严谨有序,邀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二要结合学生身高、视力等进行阳光排座;三要当场公示编班和排座结果,确保公开透明。

  九、学籍管理

  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开学后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入学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区教育主管部门将通过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控制学生无序流动,严禁学生人籍分离。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平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全面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组,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好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秩序

  所有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按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招生办法进行统一招生。要严禁超计划、跨学区和提前招生;严禁以考试、面试等形式“掐尖”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重点班和教工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擅自突破招生条件和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处理。

  (三)严肃执纪问责

  招生工作要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区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平城区教育局监督咨询电话:

  5061174、5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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