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阅!2023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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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和学区划分范围公布,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欢迎家长及时关注,如有招生入学的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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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行为,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巩固大班额化解成果,满足城区人口倍增入学需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分学区招生,确保所有符合城区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小学一至五年级各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七至九年级各班人数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二、入学原则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按学区划分入学(外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二)按户籍分学区入学原则。结合新增社区、二胎政策后入学高峰、学校分布、规模及现有学位数等现状,调整了部分学校的招生学区,实行按户籍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具体见学区划分)。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公平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实行“阳光招生”。通过赣服通“上学一件事”系统内在线联办,学生入学网上报名、线上审核、网上录取、在线通知及入学核验等功能一站式完成,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公正合理。

  (五)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小学一至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六年级班额控制55人以内,初中七、八、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泉江小学

  招收文献社区、北门社区部分区域(原属文献社区范围区域)、四里街社区、四农村、高源村、东门村金山组(新生)适龄儿童就学,其中高源村上官岭、下官岭户籍可选择到水南明德小学或八角楼小学。

  2.正人红军小学

  招收东路社区、北门社区部分区域(原属东路社区范围区域)、银云社区、龙泉社区、东门村(金山组新生到泉小就读,老生按原办法就学)、银山村适龄儿童就学(大屋村适龄儿童按县教体局2013年9月1日会议纪要执行)。

  3.思源实验小学

  招收卜村、城东(限居住于105国道以南至遂川江、遂兴大道以西至泉江河老铁桥区域)适龄儿童就学。

  4.城东小学

  招收螺溪村、新林村、渔业村、谐田村、窗溪村、云岗村、新溪村、茶都社区以及原属城东遂兴大道以东部分区域的适龄儿童就学,尚城幸福里小区(一年级新生)可选择到城东小学就读。属城东小学学区内原在思源实验小学就读的学生可选择到城东小学就读。

  5.荧屏小学

  招收集合村、洋村、安下村、东皋村、新寨村、四厢街社区、遂兴社区、小溪村部分区域(川江路以东)、商贸城部分区域(慈云路以东)适龄儿童就学,其中四厢街社区和商贸城井冈山大道以南,慈云路以东,遂川大道以西,吉安大道以北区域适龄儿童可选择到水南明德小学就读。

  6.水南明德小学

  招收水南社区、上溪村、共裕村、小溪村和商贸城部分区域(慈云路以西,井冈山大道以南,人民路以东)适龄儿童就学。

  7.八角楼小学

  招收里口村、西庄村、桃园村、龙上村、八角楼社区和商贸城部分区域(人民路以西、井冈山大道以南)适龄儿童就学,上溪村、共裕村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在八角楼小学就近入学;学区内原在水南明德小学就读的学生按“老生老办法”继续升入水南明德小学相应年级。

  (注:新增北门、龙泉、茶都、八角楼4个社区按《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调整县城社区的批复(遂府字〔2022〕6号)》(见附件2)所划定的区域范围,划入对应学校招生学区。

  (二)初中学区划分

  1.思源实验学校

  招收思源实验小学、正人红军小学、城东小学毕业生,包括思源实验小学、正人红军小学、城东小学三所小学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2.泉江中学

  招收泉江小学毕业生,包括泉小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3.瑶厦中学(八角楼中学)

  招收水南明德小学、荧屏小学、八角楼小学毕业生,包括水南明德小学、荧屏小学、八角楼小学三所小学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

  四、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但已建全国学籍的在校生不得参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初中七年级按直升原则入学:泉江小学毕业生升入泉江中学;正人红军小学、思源实验小学、城东小学毕业生升入思源实验学校;荧屏小学、八角楼小学、水南明德小学毕业生升入瑶厦中学(八角楼中学)。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分类排序招生

  1.第一类是户口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线上预报名起始日(即2023年8月13日)前户口在城区的视为符合条件)。

  2.第二类是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见附件1)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英才计划子女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人员子女,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第三类是户口不在城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有住建局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租房(凭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租赁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预报名起始日前即2023年8月13日下午5:30前办理的)。

  4.第四类是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达一定期限的适龄儿童少年(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的视为符合条件)。

  分类排序将作为入学的主要依据(即先招收学区内第一、第二类对象,各校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进行学区内第三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在招收第三类后学校有学位剩余则进行学区内第四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各校以校为单位分别摇号。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城区初中学校分学区招收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有学位剩余情况下,按照分类排序招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办法与一年级新生相同),如果学位不足,则实行摇号安排。

  在砂子岭工业园购房(雩田镇境内)及在园区务工人员的子女报名入读小学的安排在雩田龙马希望小学,入读初中的安排在雩田三中就读;在东区工业园购房、有保障性住房及公产房、及在东区工业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安排在江铃希望学校就读。

  五、办理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办字[2023]2号)要求,今年我县城区招生入学审核工作将改为线上进行。对线上未审核通过的,采取线下认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符合上述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区划分按类别进行线上预报名登记(第三类、第四类入学对象依据住宅类房产、商店所在的社区预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学校进行登记,不能跨区域多校登记)。

  (一)线上报名操作步骤(操作说明见附件3):

  1.赣服通报名:手机打开支付宝,在上方搜索框输入“赣服通”进行搜索→点击并进入赣服通小程序→点击左上方城市名称切换站点→依次点击吉安市→遂川县,进入遂川县分厅→切换到遂川县分厅后点击“县级服务”即可进入“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

  2.微信扫码报名: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方)→首次进入请点击“注册账号”按钮注册→在注册页面输入家长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等信息后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学生家长可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即可以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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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一类户籍在城区的线下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第二类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持有外商证件的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此类人员不支持线上预报名,先提供材料到教体局教育股登记初审、报相关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凭《就读联系函》到学校线下报名,材料清单为: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人口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在县城务工的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父母在城区经商的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外商子女提供外商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人才子女依据《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执行。由企业负责收集当年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资料:《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局提供的企业税收完税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劳动合同,银行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代发工资流水账单(加盖银行签章),县人社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加盖县人社部门签章)。

  3.第三类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城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线下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没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住建局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提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须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鉴证。

  4.第四类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店面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者本人店面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对在学区内因分类排序及招生名额限制未能入学而愿意调剂到城区其他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有学位剩余是指学校招完在该校预报名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后尚有空额)的,可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将组织有学位剩余的学校进行公开摇号招生。

  六、转学条件

  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

  1.学生户口在城区可根据户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转入城区对应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2.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可转入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3.学生户口不在城区,学生上学期在非城区学校就读的,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持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持有住建局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持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证的租赁合同),可转入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七、工作安排

  1.8月10日前各校做好招生年级人数的摸底工作,做好规划,并填写《遂川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规划表》(附件3)上交到县教体局教育股。

  2.8月14日至8月16日,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自行登录赣服通“上学一件事”系统完成报名。

  8月17日至8月18日,一年级线上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线上报名的,带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3.8月17日至8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按直升原则进行线上预报名登记。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户籍选择就近入学;非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拟在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则按照学区划分选择相应的初中学校线上预报名登记。

  8月20日至8月21日,七年级线上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线上报名的,带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8月20日,其他年级符合条件需转学到城区学校的学生线上预报名。

  8月21日线上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完成线上报名的,带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5.8月22日至8月25日,县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线下预报名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及上门入户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6.8月26日,各校公布符合本校招收条件的名单;如有需要则同时公布摇号名单。

  7.8月28日,如有需要各校摇号(摇号由纪委监委监督和县司法局公证员公证)并及时公布摇号结果。

  8.8月30日-8月31日学生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9月1日,各校向县教体局教育股报送《遂川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附件4)、《遂川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附件5)。

  9.开学后办理新生建档、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学籍调档工作。建档及调档将严格按照各校9月1日上交的《遂川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遂川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挑选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熟悉、协调能力强、耐心细致的教师参与招生工作。(点击查看领导小组成员

  (二)强化政策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体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争取得到家长理解及社会支持。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招生入学政策公告,让广大家长知晓相关政策,并积极为家长解惑答疑,让家长熟知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部门配合履职尽责。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要相关部门协作,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线上校验、关联对比和精准核查。因此县大数据中心、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卫健委、民政局、市监局等部门,需根据职责开通学生户籍、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居住证、社会保险等数据接口,以实现线上报名、审核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线下相关证件审核工作,县纪委监委监督。认为有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适时实地核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要尽快完善城区学校周边交通设施,上下学时段组织警力加强交通疏导;教体局和各中小学要科学制定错峰上学放学时间,确保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规范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度,对符合入学资格的生源,各校必须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实群众举报线索,特开通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326181。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个人,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将违规接收的学生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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