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综合素质评价对中考成绩有什么影响,2017贵州黔西南中考初三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章

副标题:2017贵州黔西南中考初三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章

时间:2023-11-28 15:36: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加快中小学评价制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二、领导与职责

  为了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客观评价每一位学生。州教育局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加强对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督促各学校做好评价工作,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有争议的评价结果具有终审权;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班教师代表、毕业班学生家长代表和毕业班学生代表组成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各毕业班应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撰写综合性评语,提出推荐等级,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班级评价小组以实证材料和数据为基础,通过学生自评、互评,集体讨论决定综合性评语,提出综合素质评价推荐等级,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评价内容:思想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评语中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当年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近三年内通过县级教育督导评估获优秀等次的学校,A等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40%,D等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

  评价方法和程序:县(市)、义龙新区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班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讨论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掌握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毕业班学生自评,提供有关实证材料和数据,并将自评结果告知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在征求本班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综合性评语,并提出推荐等级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报,并最后确定评价等级;将学生的评价等级告知学生本人,并在校内公示7天,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县市教育局备案。如有异议可申请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县市教育局申诉,由县市教育局作出终审结论。

  四、管理与监督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和举报制度。校长要与县市教育局签订诚信责任书,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要与校长签订诚信责任书。学生本人对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学校评价委员会复议。县(市、新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学生申诉和举报,对评价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有争议的评定结果具有最终审定权。对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当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

2017贵州黔西南中考初三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简章.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3cv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