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之下,似乎一切事物只要与其相关联,就成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产物。每次临近春运,抢票难这一话题就会跃于人们的视野,“一票难求”的现象不断显现。春运网络有偿抢票成为了人们为之热议的话题。
据了解,今年至少有58家网络平台推出了抢票软件,这些平台一般宣称平均收费30元左右就可以达到70%~80%甚至更高的成功购票概率,甚至有平台推出了“抢票险”。而这种网络有偿抢票的产生,一方面是在于火车票供需之间存在矛盾,在春运这一背景之下,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在年末的两三天回家,形成返潮高峰,使得供需失衡,这就使得网络有偿抢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为此,甚至有人发出了,网络有偿抢票是一种挑战现有社会运转体制的新经济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创新形式,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论断。另一方面,在抢票的过程中,许多的群众选择网络有偿抢票,也与12306网站的用户购票体验不佳有关,且火车票销售的市场化进展缓慢,无法实现高效与公平的并存。
然而,网络有偿抢票虽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无论是从情、从理、从法的角度上来看都需要被遏制。这是因为,首先,火车票承载着群众回家与过年的期盼,具有其公益的属性,在春运运力如此紧张的背景之下,仅仅从市场运行的角度上来判断其存在是否合理,而忽视了社会价值,那么不仅会消减群众对铁路服务的信任,更会扰乱春运的秩序。其次,即便是网络有偿抢票背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由于付钱就可以插队的形式,会诱导消费者掏更多不必要的钱,使价格被炒的更高,破坏了购票的规则和公平性,形成了恶性的竞争,不但没有使市场合理运行,反而会向着更加畸形的方向发展。最后,铁路公安部门规定,收取手续费超过5元的,均为倒卖火车票,皆是违法的。网络有偿抢票与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在本质上皆是在扰乱正常的售票秩序,从这一层面上来看,网络有偿抢票的合法性是值得商榷的。
铁路交通作为社会基础设施,它能否以一种公平公正的的良好状态运行关系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网络黄牛”加强整治和打击的同时,还要不断的提高铁路部门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双管齐下,治理“网络黄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