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第一中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㈡具体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耳鼻喉科专业方向)专业,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五、报名和资料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6日、7日上午8:00-下午5:30(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第一中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由市卫计委和市第一中医院共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提供资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六、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九、递补
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纪律和监督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陈寿林任组长,邵先舫、钟发平任副组长,燕妮、刘志军、周定久、叶拥军、刘开英、陈颖、车雄宇、曾志敏、程春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志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和市第一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在市纪委派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893500(市第一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