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8月12日-16日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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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台,8月12日-16日网报,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手机保存或打印成功报名二维码截图,8月17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更多幼儿园招生的信息,请您持续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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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赤峰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2023]12号)文件精神,为限度利用好学前教育资源,做好适龄幼儿的招生工作,结合松山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及松山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幼儿园招生的指导工作,各幼儿园负责招生的管理组织、招生报名及摇号工作。

  (二)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交通状况、小区入住率,适龄幼儿户籍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公办园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招生区域,开展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工作。

  (三)公平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二、城区公办园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超出或不及小班年龄段幼儿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学区划分(点击查看学区划分图

  1.松山区幼儿园:(1)玉龙大街东段以南,松城路南段以西,锡泊河以北,腾飞大道南段以东;(2)木兰街东段以南,松城路南段以东,银河路南段以西,锡泊河以北。

  2.松山区第二幼儿园:(1)古都河街以南,英金路中段以东,玉龙大街以北,牧歌路以西(不含银河花园一期);(2)玉龙大街东段以南,松城路南段以东,木兰街东段以北,银河路以西。

  3.松山区第三幼儿园:(1)友谊大街西段以北,新惠路北段以东,半支箭河以南,宝山路北段以西;(2)友谊大街西段以南,天义路中段以东,罕山街中段以北,宝山路北段以西。

  4.松山区第六幼儿园:(1)查干沐伦大街以南,英金路穆山段以东,书香街西段以北,松城路北段以西;(2)桃李街以南,松城路以东,查干沐伦大街以北,银河路以西。

  5.松山区第七幼儿园:友谊大街西段以南,英金路中段以西,玉龙大街西段以北,铁路线以东。

  6.松山区第八幼儿园:(1)书香街以南,英金路以东,古都河街以北,穆家营路以西;(2)松洲明珠小区,银河花园一、二期。

  7.松山区第九幼儿园:(1)查干沐伦大街以南,松城路以东,书香街以北,银河路以西;(2)书香街以南,穆家营路以东,乌良苏街以北,银河路以西。

  8.松山区第十幼儿园:天山路以东,玉龙大街西段以南,兴安街以北,宝山路中段以西。

  9.松山区第十一幼儿园:友谊大街西段以南,天义路中段以西,玉龙大街西段以北,天山路北段以东。

  10.松山区第十二幼儿园:(1)王府大街东段以南,宝山路中段以东,玉龙大街东段以北,林西路中段以西;(2)玉龙大街东段以南,林西路南段以东,锡泊河中段以北,腾飞大道南段以西。

  11.松山区第十三幼儿园:(1)友谊大街中段以北,铁路线以西,腾飞大道以东,老哈河街以南;(2)五甲万京小区。

  12.松山区第十七幼儿园:(1)友谊大街西段以北,英金路北段至穆山段以西,桃李街以南,铁路线北段以东;(2)尚品嘉苑小区。

  13.松山区第十八幼儿园:林东路以东,友谊大街中段以南,腾飞大道以西,玉龙大街中段以北。

  14.松山区第十九幼儿园:天山路以西,兴安街以北,西外环路至海苏沟段以东,王府大街以南。

  15.松山区第二十五幼儿园:兴安街西段以南,大板路南段以西,富和街西段以北,海苏沟南段以东。

  注:

  ①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区划以内的新城区适龄幼儿不在上述幼儿园招生范围内。

  ②招生区域以已建成城区为准,虽已做出规划但未建成城区的适龄幼儿不在上述幼儿园招生范围内。

  (三)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松山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将严格控制班额核定,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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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生条件

  1.户籍条件

  适龄幼儿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松山区户籍。

  (注: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幼儿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

  2.房产条件

  (1)不动产证的权属人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2)适龄幼儿及其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在同一住宅居住的,户口簿的户主和不动产证的权属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不动产证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厅、车库、小棚等)。

  (4)不动产证权属人必须与幼儿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3.照顾条件

  (1)军人子女:驻扎在松山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退休、病故军人子女;当年确定转业复员军人以及部队调整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的英雄模范的子女。

  (3)幼儿园在园教职工子女。

  (4)赤峰市引进且在松山区居住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五)报名程序

  2023年松山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线下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通过微信扫描“2023年松山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系统”二维码,在对应栏内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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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16日,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手机保存或打印成功报名二维码截图,8月17日系统关闭,不再办理网报业务。

  2.现场审核时间: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于8月17日至8月19日到所属学区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过期不予办理审核手续。

  (六)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网上成功报名二维码截图;

  2.幼儿及监护人二代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及其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在同一住宅居住的,户口簿的户主和房产证的权属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由赤峰市不动产发证机关出具的适龄幼儿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

  2.房产抵押的出具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抵押证明、赤峰市房管局的提档查验证明及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3.适龄幼儿居住在鸭子河村、穆家营村、八家村、山西营村,由于政策性房屋拆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回迁安置小区选房单、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置换补偿协议及补交款协议。

  4.二手房交易的需要出具赤峰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发放的与幼儿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的不动产证。私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书、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房产纠纷在法院执行期间未过户的判决书,遗产继承但未取得不动产证的公证书等一律不予认可。

  5.小产权房及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公租房或廉租房,必须出具原始购房合同及原始票据;招生年度内正规水、电、暖发票各一张且与原始购房合同及原始票据的所属人一致。个人之间交易的二手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等一律不予认可。

  6.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结婚证及子女教育优待证明;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7.高层次人才子女需提供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出具的入学函、入学申请表。

  (七)录取办法

  现场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幼儿数如果没有超出招生计划数可直接入园。如符合条件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将于8月24日至8月26日在所属幼儿园以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摇号在公证人员及有关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在各幼儿园门口张榜公示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注:摇号具体时间、地点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

  三、农村公办园招生工作

  农村中心校或农村小学按本学区就近入园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宣传和具体实施工作,各校结合本地实际完成新生入园资格审核同时签发入学通知书。

  四、民办园招生工作

  全区民办幼儿园不得干扰与破坏招生秩序,为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在招生前要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结合本园实际,及时公布招生结果并签发入学通知书。(其中,松山区新城民族幼儿园玉龙分园,依据相应的管理办法,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550元。招生范围为新城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小班招生4个,招生幼儿数120人,自主招生,额满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耐心宣传招生政策,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审核幼儿报名资格。各幼儿园须按招生要求对家长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幼儿园审核小组成员和园长要在相关复印件和审核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的资料和统计表要存档备查,招生工作实行问责制,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三)禁止私自招收幼儿入园。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提前或私自招收幼儿,否则将追究园长的相关责任。

  (四)依法依规严格控制班额。各幼儿园参照城区公办园招生要求,严格控制班额。

  (五)及时准确做好学籍管理。各幼儿园9月15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电子学籍,同时做好学籍变动调整工作。

  六、违规处理办法

  家长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有多处房产报名不同幼儿园的取消幼儿入园资格。

  七、各幼儿园咨询电话

  1.松山区幼儿园:于老师;15204760440

  2.松山区第二幼儿园:杨老师;15904761530

  3.松山区第三幼儿园:赵老师;18147690190

  4.松山区第六幼儿园:马老师;13947699936

  5.松山区第七幼儿园:李xx;15148349722

  6.松山区第八幼儿园:徐老师;13684760656

  7.松山区第九幼儿园:李xx;18047669031

  8.松山区第十幼儿园:毕老师;18804765451

  9.松山区第十一幼儿园:王老师;13734865948

  10.松山区第十二幼儿园:王老师;18647670224

  11.松山区第十三幼儿园:张老师;13150913686

  12.松山区第十七幼儿园:杨老师;18247637017

  13.松山区第十八幼儿园:牛老师;15561395885

  14.松山区第十九幼儿园:万老师;15847333737

  15.松山区第二十五幼儿园:赵老师;1868622226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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