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对农村农业政策,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副标题: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21 12:0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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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一)中小学招生入学是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环节和关键环节,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二)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三)规范有序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2022年松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松山区地处赤峰市中心城区,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外旗县区居民、松山区农村人口和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大量涌入,学生数量剧增,生源过多与学校学位不足的供需矛盾仍然是松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要矛盾。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四)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区中小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的通报》

  (五)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松山区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各中小学校不得随意增减班级数,不得突破班额。

  (二)坚持逐类招生原则。一是依据居住房屋产权性质和户籍分类,即按学生父母合法产权住房、松山区户籍、非松山区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产权住房、租房等标准分类;二是逐类招生,第一类招生完成后仍有剩余学位,开始第二类招生,以此类推,招满为止;三是租房的(松户租房、外户租房)区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位报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安置学位。

  (三)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属地招生管理政策。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由所在属地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网上报名、统一证件核验、统一阳光分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跨学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私自接收新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松山区内学生公用经费仍下拨到原校,在校期间出现的所有责任事故由接收学校负责。

  (五)全面推进“公民同招”改革。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向区教育局报备年度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审批合格后,允许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期间,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方案和计划实施招生行为,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政策要求、同步招生流程、同步学位派位、同步班额上限、同步阳光分班。对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区教育局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依据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依法退还收费后,没收违法所得。

  (六)严格实施阳光分班。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区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统一时间、现场集中使用赤峰教育云平台提供的软件实施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保证各班级在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必须采取电脑均衡分班的办法进行分班。所有新生必须全部纳入电脑软件系统进行均衡分班。

  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纪检监察部门、区教育局、摇号选取的新生家长代表将在学校分班时入校现场监督,并对“阳光均衡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追究责任。通过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问题,创建健康有序、平等和谐、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七)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驻松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松山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松山区残障儿童。所称驻松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是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驻地在松山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所称驻松山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是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八)学区双向选择。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意见》中部分学区可以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指的是家长可以根据合法固定房产选择去相对就近的两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报名就读,但不可以同时兼报,只能选其一报名就读。

  (九)规范转学办理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管理办法》。严格审批转入条件,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必须遵守“阳光分班”、“平行班末位人数补给”原则,凡办理转学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法定监护人)现场抽签定班。对于试图通过转学变相择班的不予办理转学。家长(法定监护人)持转学要件到区教育局申请,转学资格审核合格后持转学函到转入学校报到入学。具备转学条件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二月末和八月末,进行集中办理。

  (十)明确分工,强化管理。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招生管理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十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严格要求各级各类人员模范遵守招生政策,严格控制条子生、择校生、择班生,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读书。

  (十二)全面强化监督问责。招生工作实施问责制,严格招生工作要求,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扰乱招生秩序、提供虚假证件和伪造证件的予以严肃处理,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全社会形成招生打假的高压态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XFl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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