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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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导语】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篇一】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双提双抓”活动,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使各联系企业能高效高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各进驻窗口单位,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企业进行咨询、受理、跟踪各项业务,结合企业需要及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核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服务内容

  对于纳入服务范围的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如下服务:

  (一)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现场办公及咨询服务:根据需要,组织涉关项目审批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现场咨询和现场辅导,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主动代理服务:主动告知企业各在各审批环节所需资料和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指导申请人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做好相关联系衔接工作。

  (四)预约申办服务:需预约服务的,联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时间,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缩短服务:在时限内办结。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协调窗口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办理原则:协调督促窗口人员应在时限的最短时限内办结,能即办的实时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四)全程跟踪原则:要对联系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全过程跟踪,出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篇二】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渝委办发〔2018〕21号)等干部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科级岗位上来,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严格按照学校本次公布的科级岗位设置及职数进行选任。

  四、任期与轮岗交流

  (一)任期。本次科级干部任期为五年,任职时间从学校党委备案批复之日起计算。任期内,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确属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要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进行。

  (二)轮岗交流。按照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多岗位培养和锻炼干部渠道。对于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可进行轮岗交流。

  五、组织领导

  略

  六、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政治条件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工作作风与能力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敢于担当,勤勉尽责,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实绩,在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中尽职履责。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意识强,依法依规办事。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三)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

  1.身心健康。

  2.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岗位职责及要求。

  3.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4.学历。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5.正副科级干部岗位要求及任职经历要求

  (1)担任专业性较强的管理部门干部,应具有与该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2)担任党总支办公室、纪检部门负责人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建责任意识强,熟悉党务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3)担任教学科研管理部门正、副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与职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

  (4)工作及任职经历要求

  正科级: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正科级干部;②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干部;③七级职员;④现聘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⑤现聘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满一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⑥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满两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

  副科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副科级干部;②八级职员;③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④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岗位满两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⑤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满三年的专技人员,并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

  以上涉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龄等的认定,均从计算之时起,以2019年4月30日止,对月计算。

  七、工作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1.由学校党委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并根据日常了解情况,进行综合动议分析研判,提出启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学校党委办公室就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前的动议分析情况,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内容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启动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研究确定同职级继任人选和空缺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分析研判情况,研究确定现任科级干部继续任职和平级交流,并确定本次科级干部空缺岗位。

  (三)发布学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根据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制定并公布学校《2019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四)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并有意向参加本次干部选拔任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提交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

  由学校党委办、人事处、纪检审计处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六)研究酝酿

  学校党委根据科级干部岗位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对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进行研究酝酿。

  (七)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主要采取谈话调研推荐与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由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审计处组成工作小组,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开展民主推荐工作。一是谈话调研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分别到所在学院(部)、部门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一般为所在学院(部)班子成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级干部、党务干部、部门教职工代表。二是工作小组根据谈话调研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名单。三是按不同学院(部)、部门开展会议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党委会集体研究情况,根据岗位需求,到各学院(部)、本部门开展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院(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学院(部),科级干部、党务干部、部门教职工代表等。

  (八)组织考察

  一是研究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综合工作需要、德才条件、一贯表现、民主推荐、征求意见以及组织了解掌握的情况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科级干部考察对象。二是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廉洁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学院(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代表、党务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学院(部)教职工代表等。

  (九)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科级干部提拔人选,并逐一表决通过。

  (十)公示任用。一是对科级干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二是提拔任用科级干部试用期均为一年。三是学校党委、纪委指定领导对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八、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议启动阶段

  做好前期研判,并确定本次选配的科级机构、职位和职数,审议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研究确定同职级继任名单和空缺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研判情况,研究确定科级岗位同职级继续任职和平级交流任职名单,并确定科级干部空缺岗位。

  (三)第三阶段: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严格按照“公布岗位和工作安排→报名→资格审查→党委会研究酝酿→民主推荐(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八项程序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配合学校整体推进,确保科级干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党总支书记,各学院(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握政策、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要做好政策说明、协调推进等工作。

  (二)本次干部工作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七严禁”“十不准”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科级干部选任过程、程序、材料、建档规范。

  (四)加强纪律监督。一是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决定的,学校依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理。二是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审计处和党委办公室受理有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建议。

  十、其他说明

  (一)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涉及学校科级干部选任管理相关文件不再执行,在执行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精神为准。

  (二)本实施方案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科级干部联系项目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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