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6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常见问题: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

副标题:2016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常见问题: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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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区别
答:承兑实际上是付款,只有承兑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提示承兑期限:
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4、支票的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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