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管辖一般规定: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诉》第224条;法律 教育 网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正在阅读: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知识点:关于执行管辖的内容08-29
牛年过年简单祝福短信10-05
左传:《僖公三十年》原文及译文02-02
2017年山东泰安中考英语试题12-10
2016年云南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08-01
初中有关妈妈我想对你说的作文800字10-21
湖北襄阳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襄阳市完成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确认公告10-29
妈妈我的女神作文800字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