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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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3上半年内蒙古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3日下午14:30—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通知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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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本次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考生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331房间(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同意应聘且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应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单位的工资表)、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9.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1张。

  10.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特别提示:考生须将提供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整理,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四)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须将《考生诚信书》和《面试语种确认书》交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单位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方式及要求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71-6946396

  附件:点击查看

  1、考生诚信书

  2、面试语种确认书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5171842.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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