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鹤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解读(附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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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近日,黑龙江鹤岗市发布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各学校也相继公布了招生咨询电话。作为家长和学生们比较关注的重要信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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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我市中小学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2.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通知书发放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小学报名时间:6月6日——7月10日

  中学报名时间:6月21日——7月10日

  (随迁子女、新市民延长报名时间至8月10日截止)

  小学、初中通知书发放时间:8月15日

  3.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什么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审查信息,依据全国各地通行的“两证齐全、两证一致”原则。“两证”是指户口本、房产证。

  “两证齐全”是指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都要具备,并在指定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据此确定入学学校。

  “两证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保持一致,户籍地址应与房产证地址保持一致。

  两证认证时间: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学区内户籍及房产证时间不满两年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两证认证要求: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商服、车库等非居住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什么是入学“顺位原则”?

  当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即采用“顺位原则”,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情况,根据“顺位原则”的排序从前到后,录取满额为止。不完全符合“两证齐全、两证一致”要求的,要根据“顺位原则”排序后统筹入学。当第一顺位招收学生人数达到拟入学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面的顺位,即顺位原则终止,以此类推。

  第一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二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三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第四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以落户时间先后为序。

  第五顺位: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第六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5.学生入学如何报名?如何审核?

  在报名审查阶段,小学报名采取到辖区学校登记审核的方式。

  初中入学采取在学生就读小学登记审核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方式,未在本市就读小学的,到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317室)报名。

  经过学校初审后,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核准信息,严令杜绝通过办理假户口、假房产证明获取入学资格。

  6.“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依据什么政策?

  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应入尽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目前全市95%以上的学校可以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新市民子女,不存在上不了学的问题。

  新市民:是指非鹤岗户籍人员到我市就业创业、安居乐业人员

  7.什么是“学位锁定”政策?

  对学区住宅实行“学位锁定”政策是指从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当年起,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在锁定年限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拟入学新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这里通常大家关注的问题是:①“我想买房入学,如果前房主家已经有孩子占用初中学位了,我家孩子上小学是否影响?或者房主家有孩子占用小学学位,我上初中是否可以?”

  答案是不可以。事实上,涉及学位占用的纠纷并非个例,绝大部分都出现在二手房里,即房子有适龄儿童正在就读对口的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即视为被占用。

  ②学位锁定后是否要等占用学位的学生毕业两年后才能用这个房产?

  答案是不用等毕业两年后,只要占用学位的学生毕业后,即可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时间为当年的7月)。

  8.如何确认“二手房”学位是否被占用?

  “二手房”学位占用查询问题是家长们最担心的问题,目前由于房产学位信息涉及房产、户籍、教育等多个部门数据间对接,所以暂不提供官方查询服务。建议家长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学位占用情况:①向卖家了解学位占用情况。②查看卖家户口本,确认此房产下没有适龄儿童落户,并注意是否有迁入迁出的学龄儿童。③可以在购房合同内写入保护性条款,如卖家隐瞒学位占用事实,如何赔偿等。

  9.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是什么?是否可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兼报?

  民办中小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时只可以选择一所学校。民办学校不允许通过考试选拔生源,不得收取报名费用。如当年报名民办学校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户籍、房产地址,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10.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如何安置?

  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市级劳模以上、招商引资人才及其它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积极对接相关人才主管部门,优化入学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优先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置,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且符合入学要求,想推迟一年入学可以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12.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问题,可以向市教育局进行咨询,也可以按照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所在地,向所属学校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广大家长不要相信非市教育局官方渠道发布的学区分布表,学区分布情况可咨询《鹤岗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鹤岗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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