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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馆人员职务终止一般有以下情况:被派遣国召回;领事证书被撤销;接受国通知派遣国不再承认该员为领事馆人员,即被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或不能接受的人;领馆关闭或领事关系断绝等。
接受国可以随时通知派遣国,宣告某一领事官员为不受欢迎人员或任何其他领馆馆员为不能接受人员。遇此事情,派遣国应视情况召回该员或终止其在领馆中的职务。如派遣国拒绝或不在合理期间内召回有关人员,接受国可以撤销有关人员的领事证书或不再承认该人为领馆馆员。
2017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辅导:领馆人员的派任与职务终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