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现就我县城区高中(信丰中学、二中、五中)、城区初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工业园初中部)教师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教师的条件
(一)信丰城区高中部教师
1、从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考选;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二本以上;
3、取得了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符;
4、在城乡中小学校任教1年以上,即2015年9月30日前任教的;
(二)城区初中教师
从全县城乡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考选。
1、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初中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教学水平较高的本县在编在岗农村教师。
4、教学成绩要求:报考教师的教学成绩参照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的全县期末统考成绩(下学期休产假的老师其教学成绩参照上学期的全县期末统考成绩)
(1)所教学科是全县统考科目的,其所任教任一班级的期末统考平均成绩要高于或等于该学科全县农村初中平均成绩;
(2)如果任教学科有两门或两班级及以上均属全县统考科目的,至少要有一门或一班级学科成绩高于或等于全县农村初中平均成绩;
(3)所任教学科是非统考科目的,其成绩以单位鉴定意见为准;
(4)两个学期均无教学成绩的老师不得报考;
(5)县课改教师以单位鉴定意见为准。
5、选调所报学科为当年担任学科或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
6、大专学历的在城乡初中工作3年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任教的;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的在城乡学校任教1年以上,即2015年9月30日前任教的。
(三)符合城区高中、城区初中教师选调条件的可以兼报。
二、选调方法
(一)根据县编委办对城区学校核定教师编制数的情况,不分学校、分专业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选调。
(二)符合选调条件又有意向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学校校长在书面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三)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人社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确定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名单。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时,设定最低录用分数线为及格以上(含60分)。
(四)借用在信丰县党政机关、教育局机关人员按照城区选调条件,由借用单位鉴定同意后即可报名参加城区学校选调考试。
(五)所有被选调人员入闱和递补录用后放弃选岗、自动取消选调资格者,三年内不能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六)城区学校、农村初中教师选调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选调教师名额,分学科,按先高中后城区初中的顺序,分学科按考试成绩和报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提出选调名单,拟调人员分学科按报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不予调动。
(七)入闱选调的教师调入学校后按现有空岗进行岗位设置。
(八)拟调人员经县城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所有学科按本人申报任教学科进行笔试,笔试总分语文总分为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其它学科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按申报学科考高考内容。
四、选调的学科与学科名额。
学校 |
学科及名名额 |
合计 | ||||||
高中 |
政治 |
生物 |
体育 |
| ||||
4 |
2 |
7 |
1 |
1 |
1 |
2 |
18 | |
城区初中 |
体育 |
|
| |||||
1 |
1 |
1 |
1 |
1 |
1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