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3年浙江嘉兴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管理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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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浙江嘉兴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管理政策出炉,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管理的具体事宜,家长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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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平湖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21〕24号)现将2023年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管理政策解读如下:

  一、申请积分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积分对象

  2023年秋季申请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前教育(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随迁适龄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适龄子女是指: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幼儿园小班);出生日期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小学一年级);出生日期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的新生。

  (二)申请积分资格条件

  申请人申请入学(园)积分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持有现居住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IC卡或电子证);

  2.申请日之前在本市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含)以上;

  3.租住房屋不得存在违建,也不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申请人及配偶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申请人租住的出租房屋未纳入嘉兴市房管通系统或标注为“红色”的。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3.《平湖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入学(园)报名开始日

  四、申请地点

  居住所在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五、积分制管理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不予积分,且3年内不受理其积分申请。情节严重,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积分制管理工作获取非法利益,不得违背客观事实进行评分。如有违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点击查看:平湖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

  七、点击查看:积分制管理工作流程

  八、点击查看:受理点地址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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