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福州市长乐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7月3日-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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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福建福州市长乐区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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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02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

  (三)相对就近原则。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所在地适龄人口数和幼儿园办学规模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及幼儿园招生数和班级数的计划,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入园、编班测试;鼓励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五)公开透明原则。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符合小班入园年龄的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方式

  (一)2023年秋季,我区公办幼儿园(不含八一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家长报名登记、随机派位(现场公开抽签)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比例要求不低于各园招生服务片区内计划招生数的60%。

  (三)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工作

  1、招生园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校区、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洞江幼儿园、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共10所。

  幼儿园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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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生范围和片区划分

  (1)招生范围:吴航街道:十洋村、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东关社区、三峰社区、航兴社区、胜德社区、西滨社区、西关村、西关社区、景美社区、航华社区。

  航城街道:航辉社区、锦辉社区、仁辉社区、丹辉社区、荣辉社区、龙门村、龙津村、联村村、筹岐村、泮野村、下朱村。

  首占镇:洲元社区、洲宁社区。

  营前街道:营新社区。

  以上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定为2023年6月30日(此时间仅作为2023年招生的户籍迁入限定时间,不作为以后每年招生的户籍限定时间)。

  (2)服务片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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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项目建设专题纪要精神和共建协议,首占镇上洋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吴航街道东关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航城街道龙门村和龙津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联村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城南幼儿园。上洋村、东关村、龙门村、龙津村和联村村等五个村的户籍审核须按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如果是属于村集体户或寄居亲友户口的适龄幼儿不能直接就读,只能参加随机派位抽签。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5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已报名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幼儿园登记抽签。

  3、公开派位招生数: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校区:125人;

  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75人;

  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75人;

  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75人;

  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50人;

  洞江幼儿园:100人;

  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50人;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100人;

  大名城幼儿园:100人;

  城南幼儿园:50人。

  4、招生程序:

  (1)宣传:招生公告将在吴航乡情报、最美长乐、长乐新闻网、长教新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村(社区)、教育局、幼儿园大门口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2)报名:

  ①符合“公开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需求自愿选择“招生园所”中的一所幼儿园报名。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填表,同时在2所及2所以上幼儿园报名的,将取消“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②报名时,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③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报名时间选择园所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④报名地点: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校区:实验园总校区一楼门厅。

  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实验园海峡路校区一楼门厅。

  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实验园西洋路校区一楼门厅。

  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吴航中心园南山校区一楼门厅。

  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吴航中心园河下街校区一楼教室。

  洞江幼儿园:洞江幼儿园一楼门厅。

  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航城中心园龙门校区一楼门厅。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进修校附属幼儿园一楼门厅。

  大名城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一楼门厅。

  城南幼儿园:城南幼儿园招生办公室(幼儿园大门口)。

  (3)审核:

  ①对各园报名幼儿的户口、年龄等需到相关派出所进行核对。

  ②对各园报名幼儿名单进行查对,核实是否存在重复报名的幼儿。

  (4)录取:

  未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园所:资料审核合格后,各园报名幼儿数若未超出该园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将全部录取就读。

  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园所:资料审核合格后,若存在报名幼儿数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将采取随机派位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随机派位公开抽签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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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事项:

  (1)凡经确认录取就读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校区、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和西洋路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和河下街校区、洞江幼儿园、航城中心园龙门校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城南幼儿园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2)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幼儿,由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到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除上述10所公办幼儿园外,其他公办幼儿园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公办幼儿园的派位比例以及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等;同时,各中心园还应向当地公示本服务片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具体信息。各乡镇(街道)招生方案于7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简章)的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2、各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录取幼儿的名单。

  3、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组织开展好本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规范、有序。

  (二)加强招生宣传

  1、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应在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乡镇(街道)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公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招生方式、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派位比例、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3)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⒉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应张贴于村(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幼儿园大门口等群众方便获知信息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六、其他事项

  (一)秋季招生工作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在7月底完成,民办幼儿园8月底完成。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招生时间由各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幼儿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以及提前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招生咨询电话: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28925909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乐区2023年秋季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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