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卷一)答案: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副标题: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答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时间:2021-12-08 06:13:5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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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疑回复:

  应纳税所得额

  (1)按次征收,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3)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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