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公安局-2017新疆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6名公告

副标题:2017新疆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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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河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及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发[2016]13号),经县委、政府同意,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6名。


一、招聘原则


1、专业对口,需求见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在校或在原单位期间表现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止2017年3月19日(含当日,下同)。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已经录用为青河县编制外紧缺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


青河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联系人:侯秋东,15009069953,17799060001


青河县工商联办公室


联系人:江阿古丽,8823355,18997514820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6、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3月20日下午16:00-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各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面试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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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职位表.zip


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7新疆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6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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