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17日报名!2023年山西临汾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和日程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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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山西临汾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和日程安排公布,8月14日-17日报名,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家长及时查阅,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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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3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依法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利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尧都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学籍的学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尧都区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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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尧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如学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市教育局可依学校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适当调整该校招生计划。

  (二)服务区划分

  招生服务区按照2017年(临教基〔2017〕47号)文件确定的执行。临汾一中第一附属学校2023年招生继续执行临时片区,临时片区范围为:东至滨河西路以西;西至高铁站以东;南至鼓楼西大街以北(含富力湾、功臣御苑、碧桂园、恒安府小区及韩家庄农户、乔家院农户);北至兴旺路以南。

4.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尧都区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上的住址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的,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如实际住址所在片区学位已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住址划片入学。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5.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6.小学在外省、市、县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与本地学籍学生同一时间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报名。

  7.办理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服务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除到特教学校就读外,其余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服务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5.报名办法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为:

  (一)电脑端

  登录临汾教育局: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二)手机端

  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6.日程安排


  (一)8月12日—8月13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公布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提交的具体证件材料等。

  (二)8月14日8:00—8月17日18:00,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三)8月18日-8月19日,由公安、规自、住建等部门根据家长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四)8月20日-8月24日,市直各中小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分类、入户调查等工作,确需现场审核材料的,学校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校核验。

  (五)8月25日—8月29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填写《临汾市2023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六)8月30日—8月31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

7.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招生录取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安排的重要举措,严密招生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规定进行招生,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在招生工作过程中,各校要设立招生接待室,安排专人接待,解答群众咨询。对有需求的群众,要做好网上报名帮助指导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四)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执行标准班额,严格控制大校额。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流程,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确需现场审核材料,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人数,做好人员登记、疏导分流等工作。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由服务区学校进行报名审核。

  (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规定,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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