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愿你像那小小的溪流,将那高高的山峰作为生命的起点,一路跳跃,一路奔腾,勇敢地、勇敢地奔向生活的大海。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章程》供您查阅。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二〇一八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标代码:13904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邮政编码:101301
第四条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9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52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工业大学,合作方是北京耿丹教育发展中心。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和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七条 学院招生贯彻“阳光工程”的精神,我院计划执行情况、考生投档和录取信息等均第一时间在学院招生网站及招生自媒体平台公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941017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经过网上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入学后根据个人爱好等进行专业分流: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按“电子信息类”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按“计算机类”招生;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设计学类”招生;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戏剧与影视学类”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并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不进行校考加试。
第十八条 在专业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再次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 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时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第二十条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考生在文化课过出省本科线后,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信息。请报考我院的同学及时将考生基本信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考生录取期间不单独快递通知书,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到学院办理领取通知书、交费、注册等手续。
外埠考生通知书发放、交费、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也可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现场交费、微信转账等方式交纳学杂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六章 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核准的学费标准和相关退费政策。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及杂费,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为:
专业 |
学年学费 |
学年 住宿费 |
体检费 |
军训费 |
保险费 |
教材费 |
合计 |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33600 |
4000 |
85 |
739 |
200 |
476 |
39100 |
财务管理、金融工程、建筑学 |
38600 |
4000 |
85 |
739 |
200 |
476 |
44100 |
城乡规划、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
45600 |
4000 |
85 |
739 |
200 |
476 |
51100 |
视觉传达设计 |
56000 |
4000 |
85 |
739 |
200 |
476 |
61500 |
注:
1、军训费含军训期间训练费、服装费、餐费等;
2、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多退少补。
3、保险费为4年标准,由学院代收,保险公司统一开据团体险发票。
第二十五条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收费账号
户 名: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账 号:111202010400089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牛栏山支行
微信收费服务号:耿丹招生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10)60413296、60413297、60413298、60413299
微信:耿丹教育、耿丹招生
网址:http://www.gengdan.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3910(国标) 1125(北京)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充分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第一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二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第三条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②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1.60米-1.75米,男生身高1.70米-1.88米;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一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条 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第三条 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四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应专业所需要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声讯台及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
2、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一条 报到: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一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二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707874、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2018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考试
(一)报考我校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二)在京招生的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
报名网址: http://zs.biem.edu.cn;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9:00至12:00;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2日、13日8:30至16:00为我校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校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校其他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二)录取条件:除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身体无特殊要求。录取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要求:
1、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2、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
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
3、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空中乘务员体检标准:
(1)无 “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
(2)身体*露部分无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腋臭;
(3)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
(4)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癫痫病史;
(5)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6)无肝炎或肝脾肿大。
第六条 学历
我校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二)我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
第八条 收费
我校普通高职教育学生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会计(中英合作)和工商企业管理(中英合作)两专业为17000元/学年·人。
第九条 其他情况
统考统招录取的学生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
学校对成功通过体检、政审,并被批准入伍参军的学生除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不低于17.2万元的补助外,实行学费、住宿费全免,每月额外再补贴500元生活费。学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十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邮政编码:100102
固安校区:京开高速永定河桥南800米路东 邮政编码:102602
咨询电话:(010)64709690 64720773 64720730
咨询QQ :811450268 706929739 676764102
学院网址: http://www.biem.edu.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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