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考研中国教育史_2017教育学考研:外国教育史部分(10)

副标题:2017教育学考研:外国教育史部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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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的现代教育制度】
一、英国教育的发展——1.《巴尔福教育法》(1902年):其颁布促成了英国政府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委员会的结合,形成了以议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局三级结合的英国教育管理体制;2.《费舍教育法》(1918年):规定5-14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在建立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哈多报告》(1926年):首次从国家的角度阐述了教育要面向全体儿童的思想,提出了初等教育终点、和初等教育后的分流(双轨,中等学校有文法学校、选择性现代中学、非选择性现代中学和公立小学高级班);4.《斯宾斯报告》(1938年):把《哈多报告》的双轨改变成三轨,即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并提出建立综合性中学的设想;5.《1944年教育法》(也称《巴特勒教育法》):主要内容①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设立教育部统一领导全国的教育;②加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权限,设立由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公共教育系统;③实施5-15岁的义务教育,同时地方教育*应向义务教育超龄者提供全日制教育和业余教育;④提出了宗教教育、师范教育高等教育改革等要求;《巴特勒教育法》是英国教育制度发展一个极其重要的法令,形成了初、中等和继续教育衔接的教育制度,扩大国民受教育机会,对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6.“罗宾斯原则”(1963年):应为所有在能力和成绩方面合格的,并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提供高等教育课程;7.《雷沃休姆报告》(1981-1983年):高等教育改革;8.《1988年教育改革法》:主要内容①实施全国统一课程,确定在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三类课程(核心课程、基础课程和附加课程);②建立与课程相联系的考试制度,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参加四次(7、11、14、16岁)考试;③改革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摆脱选择”政策,原地方教育*管理的所有中学,及规模较大的小学,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机构的指导;④还赋予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规定建立一种新型的城市技术学校,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经费预算做出了新的规定;《1988》被看做是自《巴特勒教育法》以来英国教育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强化了中央集权式的教育管理体制;
二、法国教育的发展——1.《费里教育法》(1881-1882年):规定儿童6-13岁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设宗教课;2.“统一学校运动”:1919年,法国“新大学同志会”在批判双轨制教育的斗争中提出了建立统一学校的主张,以实现教育的民主化。统一学校主要民主教育和择优录取解决两个问题,主张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相衔接,高等教育向一切中学毕业生开放,反映了欧洲新教育运动对法国教育的影响,法国很快掀起了“统一学校运动”;1937年,法国教育部长让.泽提出了在中学的初级阶段实行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实现初级中学教育的统一,有力冲击了双轨制;3.中学课程改革(1902年):强调古典学科与现代学科的传统和实用价值,以及二者的并行和互补,反映现代社会对法国教育的影响,确立了法国中学的基本模式;4.《阿斯蒂埃法》(1919年,“职业技术教育的宪章”):使法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第一次获得了有组织的形式,成为一种由国家管理的事业;5.《郎之万一瓦隆教育改革方案》(1947年,未实施):主要内容(1)提出了战后法国教育改革的6项基本原则;(2)实施6-18岁的免费义务教育;(3)对义务教育后的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设想;(4)对教育中注意学生的特点、采取小组教学、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和责任感等提出了要求;6.《教育改革法》(1959年,未实施):规定义务教育的年限为6—16岁;7.《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富尔法案》,1968年):确立法国高等教育“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的三条办学原则;8.《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哈比改革》,1975年):加强职业教育;9.《课程宪章》(1992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调法国今后仍坚持中央集权制的课程管理体制,课程编制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科体系进行各科知识融会贯通的综合改革;
三、德国教育的发展——1.德意志帝国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教育:魏玛共和国废除了双轨学制,实行四年制的统一初等教育。以后又实施八年制的初等义务教育;在高等教育上,一方面坚持大学自治、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提出高等教育面向大众的思想;这一时期的教育有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倾向;2.《改组和统一公立普通学校教育的总纲计划》(1959年,简称《总纲计划》):《总》主要探讨如何改进普通初等和中等教育问题,没有涉及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上,建议设置主要学校、实科学校和高级中学三种中学,分别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总》既保留了德国传统的等级性,又适应了战后德国社会劳动分工对学校培养人才规格和档次的不同要求;3.《高等学校总纲法》(1976年):战后第一个有权威的高等教育方面的法案,其实质是保留了传统大学民主自治的特色,又注重发掘大学的潜力,以适应新的国际竞争的需要;
四、美国教育的发展——1.《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1918年,美国中等教育改组委员会提出了《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的报告,(1)指出美国教育的指导原则是民主观念的原则;(2)中等教育的目标可概括为①健康②掌握基本的方法③高尚的家庭成员④职业⑤公民资格⑥适宜地使用闲暇⑦道德品格;(3)改组学制,建立一个中等教育与初等教育相衔接的学校系统;肯定了六三三学制和综合中学的地位,且提出了中学是面向所有学生并为社会服务的机构的构想;2.“八年研究”计划:1930年,美国进步教育协会成立了“大学与中学关系委员会”,研究大学与中学的关系问题,委员会制订了一项为期8年的大规模的高中教育改革实验研究计划,即“八年研究”计划;该实验的主要特点有①参与实验的学校面广,有代表性;②实验研究以进步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③实验学校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实验主要围绕教育目的、教育管理、课程和方法等问题展开,揭示了中等教育的许多问题,对美国教育改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3.初级学院运动: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这种学院学制段收费低,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就业也可以进入专门性质的大学中继续学习;4.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1906年,美国成立“全国职业教育促进会”;1917年,美国通过了《史密斯-休斯法》,该法案的颁布,对美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5.《国防教育法》:1958年,美国国会颁布《国防教育法》,其主要内容有①加强普通学校的自然科学数学和现代外语的教学;②加强职业技术教育;③强调“天才教育”;④增拨大量教育经费,作为对各级学校的财政援助;《国防教育法》旨在改变美国教育水平的落后状况,使美国教育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满足国际竞争的需要,它的颁布有利于美国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培养科技人才;6.20世纪60年代的教育改革:60年代的教育改革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中小学的课程改革;二是继续解决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三是发展高等教育,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7.20世纪70年代的教育改革:(1)生计教育,有马兰提出,主张实施一种以职业和劳动为中心的教育;(2)“返回基础”,针对进步教育的弊端提出,主要内容有①小学阶段强调读写算等基本技能的训练;②中学阶段要集中精力教授英语数学、自然科学和历史等③教师要在学校教育一切阶段起主导作用;④取消选修课,增加必修课;⑤严明纪律等;8.《国家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建议加强中学五门“新基础课”的教学,中学必须开设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计算机课程;提高教育标准和要求;改进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的专业训练标准、地位和待遇;各级政府加强对教育改革的领导和实施;此报告对美国教育的影响在于①恢复和确定了学术学科在中学课程中的主体地位;②加强了课程的统一性,对所有学生进行了严格的统一要求;③增强了公众对教育的关注和信心以及资助;9.《普及科学---美国2061计划》:1985年,美国促进科学协会提出,总的指导思想是教育改革应以学科课程改革为重点,培养学生具有宽厚的基础知识和综合思维能力,以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80年代后期,布什总统推行了新的教育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提高学术水平,奖励学生努力学习,鼓励教师热心工作;兴办新型学校,促进学校体系更新;关注困难儿童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五、日本教育的发展——1.《教育敕语》(1890年);2.《大学令》(1918年);3.军国主义教育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主要体现在①加强日本师生的民主进步运动的镇压和控制;②军国主义泛滥于学校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③军事训练的学校化、社会化;4.《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教育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有①确定教育必须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和平的公民及社会的建设者;②全体国民接受9年义务教育;③尊重学术自由,培养国民的理智;④公立学校禁止宗教教育;⑤教育机会均等,男女同校;⑥尊重教师,提高教师的地位等;《学校教育法》是对《教育基本法》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①废除中央集权制,实行地方分权;②采取6—3—3—4单轨学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6年延长至9年);③高中以实施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④将原来的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统一成为单—类型的大学等;4.20世纪70-80年代的教育改革:《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顿的基本措施》的咨询报告,主要涉及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70年代,日本还颁布了《关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计划的标准》、《小学初中教学大纲》、《高中教学大纲》等法规;1984年,日本成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日本文部省成立了“教育改革推进本部”,二者成为推进日本80年代教育改革的领导机构;“临时教育审议会”1987年的咨询报告最有权威性,提出教育改革应重视个性的原则、国际化的原则、信息化的原则和向终身教育体制过渡的原则;
六、苏联教育的发展——1.建国初期的教育改革: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1917-1930)的教育改革,是在“把学校从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工具变为彻底消灭阶级划分的工具”,“变为社会的共产主义改造的工具”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当时,广大教育工作者在苏维埃政权领导下,打破资本主义教育制度,确立无产阶级教育制度。大力提倡“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时期的教育改革,大体上采取了如下几项重大措施:①建立无产阶级的教育领导机构,实行民主、非宗教化的教育;②建立新的“统一劳动学校”制度;③团结改造教师,建立新型师资队伍;④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编写新教材⑤大力扫除文盲;⑥高等学校向工农开门;2.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及成效:建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实行民主、非宗教化的教育;3.《统一劳动学校规程》:1918年,制订《统一劳动学校规程》和《统一劳动学校宣言》,建立统一劳动学校;“统一”原则表现为学校类型是统一的,没有等级性;“劳动”原则表现为学校是进行综合技术劳动教育的,劳动是学生认识世界的途径;4.20世20年代的学制调整和教学改革实验:(1)“综合教学大纲”,取消学科界限,将指定要学生学习的全部知识按自然、劳动和社会三个方面的综合形式加以排列,并以劳动为中心;(2)“劳动教学法”,在实施新大纲的同时,相应地改变了教学方法,采取了劳动的教学法;在教学的组织形式上,主张取消班级授课制而代之以分组实验室制和设计教学等;5.20世纪30年代教育的调整、巩固和发展:1931年,苏联通过了《关于小学和中学的决定》,成为30年代苏联教育改革与发展国民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苏联在第二次战争前基本上完成了扫除文盲的任务,各级教育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6.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教育改革:(1)1958年的教育改革,将普及教育的年限由7年延长为8年;将原来的10年制延长为11年;中等教育主要通过青年工人学校、农村青年学校实施;在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中,改组原有体制,设立城市和农村职业术学校,并改进中等专业学校;(2)1966年的教育改革,强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获得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高度的觉悟,培养青年面向生活并能自觉地选择职业;7.马卡连柯的教育思想:(1)论集体主义教育。其核心是“通过集体,在集体中,为了集体”;其基本思想是教师对集体和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影响是同时的、平行的;教育过程的目的就在于把整个集体教育好,把集体中的每个成员教育好;集体主义教育的原则有①尊重与要求相结合原则;②平行教育影响原则;③前景教育原则;马卡连柯还很重视优良的作风和传统对于美化集体和巩固集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论纪律教育。马认为纪律、纪律教育和集体、集体教育密不可分,纪律是达到集体目的的方式,也是良好集体的外部表现形势;认为良好的纪律是通过正确合理的教育产生的,纪律教育的方法是诱导、督促、威胁等;(3)论劳动教育:认为劳动不仅是劳动教育必不可少的措施,而且是全部教育总体中不可缺少的手段;学校中应该重视劳动及劳动教育。应将教育和劳动结合起来;8.凯洛夫的《教育学》:(1)凯洛夫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础上论述了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教育担负着以科学原理和共产主义世界观武装学生与有计划的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任务;(2)教学过程特点是获得前人已有知识;获得对现实的认识,巩固知识;发展儿童德、智、体;(3)教学过程六环节①感知具体事务形成表象②认清事物关系③形成概念④掌握知识⑤养成技能技巧⑥在实践中检验知识;(4)教学原则①直观性原则②学生自觉性与积极性的原则③巩固性教学原则④系统性和连贯性的教学原则⑤教学的通俗性与可接受性原则;(5)论教养和教学内容,强调普通学校授予学生的应该是从整个科学知识中选择出来的基本知识;(6)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课堂教学应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班级授课制度;9.赞科夫的教学理论:认为“教学要在学生的一般发展上取得尽可能大的效果”,目的是促进学生“理想的一般发展”,这就是发展性教学的思想,所谓一般发展包括智力的发展、道德情感的发展、意志的发展、身体的发育等各个方面;其教学原则①以高难度进行教学的原则②以高速度进行教学的原则③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原则④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⑤使班上全体学生(包括最差的学生)都得到一般发展的原则;10.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论:“教育学泰斗”,提出全面和谐教育思想,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由体育、德育、智育、劳动教育和美育组成;主要途径是培养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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