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真题下载-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易考点: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

副标题: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易考点: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

时间:2024-11-03 12:59: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环评师# 导语】为了帮助考生有效备考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文档大全网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精心整理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易考点: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
86.jpg
  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

  (1)时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2)验收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①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②行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

  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的①建设单位、②设计单位、③施工单位、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应当参与验收。

  对符合规定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易考点: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准.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CwX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