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的户籍要求。招聘岗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招聘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生源地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要求表》);
(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可放宽2岁;非京籍博士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在“人事考试”专栏选择“考试报名”栏目,找到“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点击进入登录。
首次使用该系统的应聘人员,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10:00至4月25日17: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要求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请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只有在报名系统中成功报名并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后面的环节。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请应聘人员及时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单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
2.打印准考证
请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后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在“人事考试”专栏选择“打印准考证”栏目,找到“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打印准考证”,点击进入登录。
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面试等均需使用。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请应聘人员在2023年6月中下旬后,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遇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应聘人员届时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2023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6.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或北京市公安局批准的《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区级相关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9.本人手写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书》。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强调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4月25日17:00报名结束并关闭报名系统,之后应聘人员将不能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修改、提交个人报名信息等所有相关操作,请应聘人员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及时主动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负责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针对特殊政策可放宽条件的需应聘人员提供北京市市级以上文件依据,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商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五)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招聘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监督电话:63258398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17_3056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