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年吉林省司法厅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26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截止。®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二十三周岁;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
登录网址jilin.rmjdy.cn:8000,进入“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选择吉林省司法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文件。
网上报名需上传:
1.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现场报名
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A座504室(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管理处)
联系人:于英
联系电话:0431-82750345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
1.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4.《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表》2份(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吉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5.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二)个人自荐报名。
点击下载>>>附件: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