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_2021年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十七)

副标题:2021年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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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十七)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公示公告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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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十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共1人)点击查看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受理电话:0471-12370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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