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8人,招聘岗位详见《马关县公安局2022年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男:18-3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女:18-30周岁,身高1.60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眼视力不低于4.8,退伍军人、有某方面的专业技术特长、马关县户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涉嫌酒驾醉驾或其他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经从事过辅警工作,因违纪违法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或在马关县从事过辅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不足两年的;
5.本公告发布之后才辞去边防专职辅警、联防所专职联防员的;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有明显纹身或是身体*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的(大于5CM);
8.本人或直系亲属曾违反过疫情防控规定受到惩戒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宜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马关县公安局政治处(公安局6楼602室)。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当场接受资格审查。
3.按照岗位计划表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涉及公安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提问不超过三个问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进行,体侧内容为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和纵向摸高。
(三)公示:考试结束后对所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四)体检与政审:公示期间开展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按照岗位1:1确定,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需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岗前培训和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保险部分:缴纳六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及意外险),五险单位部分从辅警待遇保障中扣除,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辅警工资中扣除;意外险由马关县公安局统一购买。
(二)薪酬部分:
1.试用期工资: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5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
2.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原则评为四级辅警,享受四级辅警待遇,工资约41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并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确定辅警层级,待遇4150元至5850元不等(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
(三)其他福利:
1.按照规定和岗位需要统一配发服装、标识、警务装备等;
2.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根据工作安排享受法定节假日。
3.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待遇;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落实有关抚恤待遇。
五、其他要求
1.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马关县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
2.报名后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参考人员需注意个人自身安全,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马关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76-7126158
联系人:范警官(15812273669);胡警官(1598755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