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红桥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7月2日-4日网上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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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天津红桥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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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2022年红桥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巩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成果,强化学教育公益普惠,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提升服务水平,科学、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时,须提供红桥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屋坐落地点为天津市)、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天津市预防接种手册)。适龄幼儿所在居民户口簿户主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类型幼儿园原则上不限户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条件,并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向家长公布。

  (三)工作安排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实行网上注册报名,如出现注册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进行随机派位,额满为止。

  (1)发布信息。6月25日起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网上注册。注册时间为2022年7月2日—7月4日每天9: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为期三天。

  (3)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派位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第二志愿派位,以此类推。报名幼儿如第一志愿被派位至某所幼儿园,将不再参与后面幼儿园派位。

  (4)结果查询。家长于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一时间,幼儿园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家长,并联系验证事宜。

  (5)验证审核。园所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按照红桥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对入园幼儿信息进行验证审核。

  2.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1)发布信息。6月25日起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2)正式招生。7月2日起有序组织招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招生工作督查机制。在市教委有关招生政策的指导下,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建立招生工作督查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监督管理招生工作过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认真履行招生工作一岗双责。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由园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按照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本园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安排,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对幼儿园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

  (四)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各幼儿园须在规定时间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含双休日),每所幼儿园指定1-2名专人负责接待家长电话咨询,切实做到专时、专人、专线。

  (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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