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政府采购当事人
【大纲要求】掌握
(一)采购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注意】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1.集中采购机构——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注意】集中采购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只能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政府采购事务。
2.一般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注意】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会向委托人或中标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正在阅读:
2017山西会计从业资格知识点《财经法规》:政府采购当事人10-05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温馨提示09-10
七年级上册音乐《神州大地──辽阔的草原》教案【三篇】03-03
2019年湖北孝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02-28
2018浙江省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05-16
班级团结演讲稿【6篇】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