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营口出生人口:2016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特岗教师招聘条件

副标题:2016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特岗教师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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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小学各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和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报考初中各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须为营口市户籍(含县、市、区);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岗位要求的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2016年辽宁营口大石桥市特岗教师招聘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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