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范围
分为自选临摹和命题创作两部分。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一律竖幅。
自选临摹:临摹部分必须为古代字帖(字帖自备),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命题创作:五言诗一首,楷书、隶书两种书体自选(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也可不同)。题目A《登鹳雀楼》、B《相思》、C《独坐敬亭山》、D《鹿柴》。考试时由监考教师任意抽取其一为考试试题。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纸答卷;
2.考生自备毡布、墨、毛笔等书写用具;
3.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三、考试时间及赋分办法(考试时间:自选临帖时间40分钟,总分100分;命题创作40分钟,总分100分)
(一)笔法(40分)
1.能较好地运用书法中的一般书写技能。如提笔、顿笔、按笔、挫笔等。(5分)
2.点画分明,能熟练地运用书法中的一般书写技能。(5分)
3.用笔手法多样,能根据点画的不同表现特征加以运用。(10分)
4.用笔手法多样,能根据点画的特点来强调书写时的速度关系(轻重缓急)。(10分)
5.点画之间呼应的关系处理明确,初步掌握笔势的运用手法。(10分)
(二)结构(30分)
1.能平衡点画之间的关系,字型结构较为平正。(5分)
2.结构平正能够初步协调点画之间粗细轻重等关系。(5分)
3.点画之间粗细、长短、轻重的关系处理明确,结构安排合理。(10分)
4.结构安排合理,能通过点画的伸缩避让来丰富变化。(10分)
(三)章法(30分)
1.字与字之间的安排合理,初步具备协调作品整体布局的意识。(5分)
2.字与字之间的安排合理,有明显地协调作品整体布局的意识。(5分)
3.能初步协调作品内文与落款的位置关系,整体布局较为统一完整。(10分)
4.字与字之间和空间关系处理得体,且布局上能与落款字的大小、位置相协调,整体布局完整、美观。(10分)
考生最终得分=(自选临摹分数+命题创作分数)/2。
2017辽宁葫芦岛市普通高中中考书法专业测试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