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10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7:00
二、受理地点
有插班生计划的学校(详见附表)。
三、受理原则
1.学校存在大班额(大于或等于55人)的年级不得接收插班生。
2.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到城区其它公办学校就读。
3.各学校原则上只允许接收已在原就读学校取得学籍并因家庭搬迁需要在我市居住的学生。(不足龄小学生严禁插入城区学校)。
4.各学校应优先保障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大冶市公安局发放的居住证的非大冶市户籍在冶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5.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插班申请。
6.高层次引进人才、现役军人、烈士等相关政策明确要求给予优待的对象,其子女申请插班公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受理,核实资格后按政策予以安排。
7.民办学校不得超出教育局分配的学位数招收插班生。
四、受理条件及材料
1.城区户籍: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2.城区房产:提供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房产证;
3.非大冶市户籍在冶务工或经商: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由大冶市公安局发放的居住证。
五、受理方法和流程
1.在规定受理时间内,需要插班的学生持有关资料,自主联系有插班计划的接收学校。
2.接收学校根据规定审查插班生有关资料,审核合格后根据插班计划予以接收。
3.符合进城插班条件,但没有联系到就读学校的学生,市教育局可根据主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
4.市教育局严格控制、规范主城区学校接收插班生,学校接收插班学生时应该收集插班生有关证件的复印件(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在规定时间集中上报基础教育股621室备案。
5.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学校上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接收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大冶市2023年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接受插班生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