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黄石大冶市秋季主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公告[6月16日-30日小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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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北黄石大冶市秋季主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已经发布!家长们可以通过©文档大全网了解更多招生细节,为孩子的未来选择适合的学校。请家长们抓紧时间,于6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为自己的孩子报名。祝愿每一个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学校,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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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现将2023年秋季我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本公告所称的主城区是指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辖区范围内。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新生:城区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三、新生入学方式及条件

  (一)对口就近入学

  1.户籍在主城区

  新生户籍隶属于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管辖,户主为新生的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新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户主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若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新生父母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

  2.房产在主城区

  (1)有城区房产(有证),且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户主是新生的父母。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若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新生父母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

  (2)已购买城区房产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必须已实际入住超过半年。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商品房购买合同、电子发票及填写缴纳六个月以上水电费的用户名称、用户编号;若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新生父母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

  (3)说明:“小产权房”、入住未超过半年、仅有购房合同等情况都不在入学登记范围。

  (4)既有城区户籍,又有城区房产者,可选择其一。

  (二)统筹安排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大冶市外户籍)因父母务工迁移到大冶,其父母在大冶市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在主城区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居住证在大冶市公安局办理)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户主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居住证。

  2.进城务工或经商(大冶市户籍,从乡镇进大冶城区务工或经商)

  (1)城区(固定)务工:截至2023年7月31日,新生的父母在主城区务工连续半年及以上。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含新生父(母)姓名在内的连续6个月的工资表、用人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填报现居所信息(无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租收据、社区居住证明);若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新生父母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

  (2)城区经商:截至2023年7月31日,新生父母在主城区经商连续半年及以上,且有主城区工商营业执照。

  网报时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地址页、新生本人页、新生父母页、户口总页、营业执照、填报现居所信息(无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租收据、社区居住证明);若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新生父母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

  3.特殊群体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未办理好居住证的,按照进城务工或经商来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程序为:按网上申报程序填报信息,另外由市级相关部门向市教育局集中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3)符合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其监护人或社区(村)应确保及时网报入学。

  (4)港湖村、青松村户口或房产可申报第三实验学校;碧桂园社区、海雅社区、腾龙社区户口或房产可申报第四实验学校。

  (5)东风路学校、第三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学校、第五实验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七年级,滨湖学校、尹家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尹家湖中学七年级,第二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第二实验中学七年级,不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步骤

  1.申报时间:

  初中:6月6日—6月15日,每天9:00—21:00。

  小学:6月16日—6月30日,每天9:00—21:00。

  2.申报步骤

  (1)注册账号。微信扫码关注“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进入“新生报名”,按要求注册帐号,记住用户名(手机号)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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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报信息。登录后,按申报类型,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获取“网络登记号”,即网报成功。

  申报时间结束,网上申报暂时停止,系统暂时关闭,等待市教育局初审。不按期网上申报,视为放弃城区学位。

  五、网上初审(7月1日—7月15日)

  市教育局将对新生登记的材料进行审核、比对,7月15日公布初审结果,结果分三种:

  1.“合格”,将安排学位。

  2.“待定”,将视新生入学条件和城区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学位。

  3.“不合格”,不安排城区学位,依法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六、民办学校招生

  1.实行“公民同招”,所有申报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学位的新生都应在“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公众号上进行申报,由市教育局依据入学条件安排学位。申报民办学校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若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

  3.民办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网上填报本校初中七年级;不愿就读本校的,可网上填报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若民办学校初中七年级网上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除本校直升学生应录取外,余下的摇号录取。

  4.申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以在“信息确认”期间改报公办学校。

  5.如需摇号,将在7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视届时实际情况将会提前在“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信息确认(7月16日—7月20日)

  网上申报系统再次开放,家长根据网上反馈的初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果有异议或者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资料,或申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以在这期间进行重新编辑补充。如果没有异议,可不作任何改动,等待终审。7月20日21时,网上申报工作全部结束,系统关闭。

  八、网上终审(7月21日—8月21日)

  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民政、人社、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比对信息,并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同时组织专班进行网上审核,8月21日,网上审核结束,家长可查看最终审核结果:“合格”、“待定”、“不合格”。

  九、发放通知书

  经审核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新生户口本或学生本人的身份证,依据网络登记号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在“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十、其它说明

  1.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相关工作的时间和地点有所改变,将会提前在“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2.申报的信息资料要真实、规范,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不得涂改、造假,公章要清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定为“不合格”。

  3.不足龄儿童不得申报,足龄、足条件的必须依法申报。

  十一、咨询服务

  1.各幼儿园做好本园幼儿升一年级学生家长、各小学做好本学校六年级升七年级学生家长的申报宣传和网报技术培训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限申报,一个不漏。

  2.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897533,8897661(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

  3.“大冶市基础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会及时发布招生相关解释、说明、提示,请家长朋友持续关注。

  4.市教育局设立招生纪律举报电话:

  信访办:8897520

  政工股:8897506

  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889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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