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断创新的聘用原则;
(二)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坚持尊重人才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和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过见习补贴;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六)凡是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截止2023年9月6日24时;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876028;1808751670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人员按招聘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为PDF格式汇总为同一文档(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应聘者个人承担;现场报名人员按招聘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1689519826@qq.com)
4.材料清单及顺序
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资格证和执业证书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5.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现场或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根据报名要求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
1.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名面试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及以上为合格,5名面试考官的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3.试题制作:面试试题的制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制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考察对象须持报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到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
(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室报到,见习期为十二个月,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二)见习期内生活补助不低于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人员。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人事科0875-2876028/18087516702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