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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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为科学制定我区“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确保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并得以尽快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x6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以来,我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吉春的带领下,就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以及“七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了区司法局(依普办)的工作情况介绍,先后走访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翠苑街道等单位,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基本评价
  自xxx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学法守法渐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区在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会上获得专家评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被推荐上报为“xxx1-xxx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区司法局被推荐上报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成绩来之不易。
  (一)领导重视,普法网络不断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了区普法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西湖”、“平安西湖”建设以及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完善普法网络。“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后,区普法领导小组在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制度及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规划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健全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各镇街、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了区、镇街、村社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网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3、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六五”普法以来,健全了区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考核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载体
  1、打造文创普法品牌。依托“全省文创产业第一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推进法治文创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西湖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了西湖法治文创中心,创建了“西湖法治文创网”,在推出普法动漫形象使者“阿普”的基础上,制作了一系列动漫法治宣传片,《阿普说宪法》和《民法群岛游记》在全国法治动漫大赛上获奖,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创新基层普法阵地。区政府积极拓展普法工作阵地,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需求导向型普法示范点。针对全区楼宇经济集聚的特点,结合法律进企业工作,大力深化黄龙法治CBD建设,建立了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加强楼宇集聚区的普法宣传工作。在湿地博物馆建立全省首个“五水共治”暨环保法治教育基地,荣获“浙江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列为现场教学点。
  3、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依托我区良好的律师行业资源,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私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对进驻律师的选择和管理,提高了驻村社律师的服务质量,不断拓展律师普法服务工作内涵,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突出重点,加强普法工作力度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五类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加强了重点人员的学法制度建设。
  1、强化公职人员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各部门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宣传。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注重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利用民工学校等阵地,加强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创建工作,着力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工作者的普法宣传,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推进企业普法宣传工作。在企业学法工作中,牢牢抓好经营管理人员这一主体,通过送法入企活动,加强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在此基础上,各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行业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能力。
  (四)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
  1、服务重点工作开展。区政府注重将普法宣传与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工作。在“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中,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2、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通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了法治型政府建设。
  3、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发挥普法宣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干部对普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存在“重形式、轻效果”、“走过场”的现象。
  2、群众学法积极性不高。受传统文化影响,部分群众对学习法律兴趣不高,主动性不强,信访不信法,对法律还缺乏应有的敬畏。
  3、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对普法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镇街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普法工作差距较大。
  (二)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1、普法形式仍然较为单一。虽然我区在文创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普法方式大多仍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甚至附送答案等方式进行。运用新媒体、新形式进行普法的实践较少,普法活动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没有形成双向互动,难以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
  2、普法针对性仍需加强。目前多数的普法宣传,都是根据部门自身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需求的研究还不够重视,难以完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3、法治思维仍然较为欠缺。在普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忽视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植入与渗透,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各镇街、部门在普法工作上合力不足,有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普法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个别镇街的普法职能完全由司法所承担,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普法力量没有得到很好整合。
  2、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和严格的考核标准,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很多考核结果未能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对普法实效的考核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还不够健全,普法考核工作“失之于软”。
  3、依法行政仍需进一步推进。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程序违法情况仍有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推进。自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映射出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足。
  三、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区已经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六五”普法存在的不足,对开展“七五”普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1、进一步提高认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深入,关键要看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区政府和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领导。要把“七五”普法工作提到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普法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健全增长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领导亲自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3、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法律不被信仰,就如同虚设。“七五”普法要从侧重一般普及法律知识,转到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上来,实现从宣传法律条文到培育法治信仰的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在工作评价上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以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来提高我区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更加注重对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把法治文化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结合区域特色和群体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要将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群体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同时,根据我区的区情和区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的法治路径,有重点地狠抓村社人员普法教育。围绕基层群众普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专项活动。善于发挥乡规民约和乡贤、乡土文化的积极作用,挖掘和传承优秀文化,把法治意识融入村民生活,让法律从手册中走出来,使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最末梢”,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一步注重日常宣传。法律信仰需要通过一系列社会活动、诉诸群众的经验和感受才能形成。在法治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好案例宣传,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舆论焦点,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引导人们发自内心地尊崇法治、信仰法治。
  (三)完善机制,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一方面,认真实施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应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动员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实现普法效果的化。另一方面,构建起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律专业师生等社会力量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在此基础上,充分整合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实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2、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综合考核指标要进一步量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法治指数”等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3、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政府各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重点工作,使普法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区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确保规划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篇二:七五普法规划调研报告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份,在常委会副主任冯望云带领下,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制订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财政局、文广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逐步形成并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依法治国,普法宣传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随后,省政府制定出台了 “七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相应决议。
  我市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工作十分重视。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组成 “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小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内司委提前介入,在规划起草期间,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就“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总结了“六五”普法的经验教训,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等6个部分、22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呈现出更加注重实效、更加细化措施、更加明确任务、更加突出特色等亮点。总体来看,我市“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与中省的规划精神相一致,与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适应,具有地方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目前,规划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20XX年,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以建设“法治咸阳”为目标,在全市开展了“六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强化领导,创新形式,法治宣传的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基本完成。但是,从当前法治建设的现状看,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远目标看,当前全市普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主要表现:一是“关键少数”认识不够明确,抓得不严。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认识不到位,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发挥不够,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二是综合作用发挥不够。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特别是公、检、法、司、教育、广电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我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任务责任落实不够好,普法工作还没有列入到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普法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普法形式单调,法治宣传的广泛性、系统性、长期性都不够。从宣传载体上,仍然以纸质材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在宣传方法上,更多的是印发宣传资料,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方法。在宣传对象上,对党政干部的法律宣传不够,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不深入,其他社会群体的普法宣传覆盖不全,有的还是空白。总体来看,普法宣传的“质”与“量”都不够,效率不高。
  三、对“七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了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关键,突出普法重点。在普法内容上,要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使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刻领会咸阳精神和咸阳城市名片的内涵,发掘咸阳丰富的法治文化和德育文化遗产并加以宣传,使人人成为咸阳精神和咸阳城市名片的知晓者、宣传者、践行者,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以法安天下,以德润人心。在普法对象上,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普法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建立大中小学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制度,坚持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和“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创新形式,提高普法工作水平。要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在宣传形式上进一步多样化,转变传统 “照本宣科”、“传声筒式”、“填鸭式”的普法模式,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借助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努力打造咸阳法治文化宣传品牌,特别是要积极促成以我市基层司法干部为原型改编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在全国的公映,切实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模式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网站、普法网络集群和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全民参与、普法成果全民共享的格局。健全普法工作议事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工作,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司法实践中要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尊法守法,坚持依法行政,当作为行政案件的被告时要积极出庭应诉并进行答辩,以实际行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宣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普法责任制,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特别要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平台作用,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条件。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继续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加强对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府要切实组织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导,做好规划的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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