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第三批湖北省文明施工:2018湖北第26、27、28、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副标题:2018湖北第26、27、28、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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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导语】2018湖北第26、27、28、29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发布,考生要想第一时间获悉本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就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详尽介绍的该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工作的安排,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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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住建部批准,第二十六批、第二十七批、第二十八批、第二十九批一级建造师陈建国等612人准予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造师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各市、州企业在市、州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楼1303室)。

  二、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

  三、集中领取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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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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